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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青田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192/2023-125621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11-10 1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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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环委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重启青田县核电项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收到之后,立即组织专人开展本项工作现答复如下:

核能作为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能源安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双碳”目标方面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关于内陆核电项目建设,2008年国家发改委曾下发同意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三个内陆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但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令上述三地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戛然而止。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再次明确: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内陆核电仍以论证和前期准备为主。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相较“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该表述在“十四五”规划中未再出现。

2021年,中广核研究院、新能源浙江分公司等一行来青交流核电项目建设,我县做了积极的项目对接,在船寮某地做过选址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当时,中广核研究院提出可采用自主三代压水堆技术和小堆技术,在我县选址规划建设30万兆瓦以下装机容量核电项目试点。

从长远来看,无论是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实现,还是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都对内陆建设核电提出了迫切需求。我局高度重视,由局分管领导抓落实,继续做好我县与各核电集团的核能项目对接工作等工作,待国家相关核能政策进一步放宽后,早沟通、早谋划、早争取,以期尽早启动我县核电项目。在核电宣传方面,我局将尽早谋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通过政府公告、网站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开展核能安全的普法宣传,加强核电信息披露以及与公众沟通方面做好相应保障,争取群众最大力度的支持。

感谢您们对我县核电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胡俊灵

联系电话:6830353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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