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建国、季建华、周旭杰、应敏雅、陈鑫锋、林旭锋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县新建小区楼盘存在问题今后亟需解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31个,开发规模283万㎡,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现阶段房地产市场主要建筑类型以高层为主,多层及排屋为辅,消费户型上主要以100~140平方米面积商品住宅房为主。近三年以来,我县房地产开发规模稳中有升,每年保持24亿元以上的投资量。
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新交付竣工的住宅小区也越来越多。由于种种原因,新建小区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小区停车位和储藏室不能满足所有业主的停车需要;二是小区配套设施设备跟不上居民需求;三是部分全装修住宅存在返工重装造成建材浪费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
(一)由于我县地理位置和地理现状,住宅用地特别紧缺,小区建筑容积率普遍很高,地下可利用空间有限,造成车位和储藏室配置跟不上居民需求。
(二)因我县在土地出让时,对小区公共部位装修、配套基础设施等小区品质方面的内容未作相关规定或约定,仅对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下空间利用等相关指标进行规定。而后期可发商则根据自身理念和市场需要进行公共部位装修和小区设施配置,造成小区品质参差不齐。
(三)因全装修部分完成后需经规划验收,造成了交付后业主对一步阳台、设备阳台、半封闭阳台等部位进行二次改造装修。同时,全装修没有统一标准,开发商实际采用的装修单价在500-3000元/平方米之间,装修单价低的基本上又是免费赠送性质,交付后业主又重复装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各委员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县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加强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流程和行业监管,提升我县居民的人居环境品质,具体做法如下:
1.严格依照规范标准,规划设施配建。对于新建的房地产项目,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配建,住宅项目停车位指标按“户建筑面积≤60㎡,停车位/户比为0.6;60<户建筑面积≤90㎡,停车位/户比为0.8;90<户建筑面积≤140㎡,停车位/户比为1.1;140<户建筑面积≤200㎡,停车位/户比为1.4;户建筑面积>200㎡或别墅,停车位/户比为2.0”的标准执行。对于开发地块用地面积小的项目,按照青田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纪要规定的“(一)鹤城、瓯南、油竹街道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经营性项目,应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以下简称省标)设置停车位。用地面积小于15亩且无法满足设置标准的项目,原则上需建两层地下停车位并达到省标的85%以上(含)。(二)三溪口街道、温溪镇、山口镇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经营性项目,应根据省标设置停车位。用地面积小于20亩无法满足设置标准的项目,应 设置一层地下车位以上并达到省标的75%以上(含)。(三)腊口镇、海口镇、船寮镇、东源镇、高湖镇、北山镇、仁庄镇、祯埠镇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经营性项目,应根据省标设置停车位。用地面积小于30亩无法满足设置标准的项目,应设置一层地下车位并达到省标的65%以上(含)。(四)上述范围以外其他集镇和范围的经营性项目应充分利用地下室和地面场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停车位,但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低于省标的50%。(五)非机动车位配建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储藏间1个可以折抵1个非机动车位”标准配建。
2.实施项目方案联审,监督配建落实。根据青跑改办印发《青田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踏勘(联合会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出让类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时,召集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水利局、供电局、文广旅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工程专家共同参与建筑设计方案评审会,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其中包括了对车位等配建设施的配置规范标准性审查,对于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不予审查通过。同时,综合考虑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完善住宅小区的功能配置。
3.加强行业监管,全方位提升房地产行业管理水平。在建设品质和质量方面,县建设局负责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利用远程监控等手段提升监管能力,严把项目工程的安全关和质量关。同时,在组织竣工验收过程中,县建设局积极参与督促各方主体依照施工图纸,要求专家组成员对小区建设包括公共部位的装修质量及设施设备的配置方面进行比对,发现未按图施工或建设质量明显未达到标准的,不予验收通过,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市场经营和销售方面,县建设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季度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大检查行动,督促各在建项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项目资金监管方面,县建设局联合人行、银保监等部门于2022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青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
4.鼓励全装修产品样式的多样性,满足不同业主的现实需求。对于全装修住宅,县建设局指导房地产企业根据小区定位和品质,合理制定全装修方案和价格,同时鼓励房产公司制定中高低不同档次的全装修方案样式,供购房业主进行挑选,减少“一口价”造成的装修材料和成本的浪费。同时,严格落实全装修样板房公示制度,对于有全装修开盘的项目,县建设局监督全装修样板房的质量建设和规范公示工作,并召集公证部门在预售前对全装修样板房的样式、材料清单及价格标准进行公证并存档,为今后可能存在的纠纷投诉做好预案,做到有据可依。
承办人:章后海
联系电话:6022982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