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狄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速更新出台我县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6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政策补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跨境电商现状
(一)近三年跨境电商发展情况
我县于2020年正式挂牌“中国丽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青田园区”。引导和支持浙江多迪斯泰保健器材有限公司、百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等生产性企业开展“9710”跨境电商业务,2022年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突破1亿元。
(二)跨境电商政策支持情况
已出台政策1:《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青政发〔2021〕99号)第(八)条鼓励生产型企业通过9710、9810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县经商局核准备案的通过9710、9810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500万元、5000万元、7500万元、10000万元、12500万元、1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
已出台政策2:(青政办发【2020】11号)鼓励发展跨境电商。给予年销售额 10 万美元、20万美元、50万美元、100万美元(农副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万美元、10 万美元、25 万美元、50 万美元)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国际邮递费用 3%、5%、7%、10%的补助,每家企业年最高补贴不超过 10万元。向经商局预申报的、在国外设立符合省专项认定标准的海外仓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年出库量达到 500 万美元的,予以一次性10万元开办费用补助。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吸取周边县市相关政策经验,更新出台政策促进我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根据我县跨境电商发展实际,将前往深圳、杭州等地招引有规模、有实力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县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园,实现跨境电商产业集聚,以集聚园发展拟定相关跨境电商支持政策,助力我县跨境电商新模式新发展。
(二)针对“积极发挥自身华侨元素,鼓励青田华侨主动携资参与到跨境电商建设中来”的建议,答复如下:目前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一期已全面升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联络在青华侨了解参与跨境电商建设意向,积极对接资源,服务农产品出口。
(三)针对“抓住此次互联网辞职浪潮,引进专业跨境电商人才,助力我县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目前由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牵头,对接县职业技术学校,推进电子商务校企合作项目开展,由学校培养针对企业亟须的电商本地人才。下一步我们将做好跨境电商专技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联合人社部门做好人才政策在跨境电商人才群体的宣传工作,支持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产业园吸纳优秀的跨境电商人才,促进我县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青田县跨境电商发展以及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人:周发展
联系电话:0578-6834377
青田县经济商务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