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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规范全省“十四五”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补贴资金管理,促进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切实提高我县城乡公交行业服务质量,引导公共交通经营者诚实信用、规范营运。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青田县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质量考核是对城市公交、城乡公交提供营运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考核内容、方式及标准
考核内容由常态测评内容、非常态测评内容以及加分项组成,考核工作由青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相关指标和标准见《办法》。
(二)考核时间及结果
考核周期为一个自然年,每年2月底前将前一年考核结果报向交通运输局和县财政局,并通报给被考核企业。公交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权,公交企业应根据考核结果建立激励机制。
(三)考核要求
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考核工作中应履职尽责,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公交企业应自觉服从、接受和配合考核工作。
三、文件依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7号)、《城乡公交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规则》及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
四、适用对象
该办法适用对象为全县城市公交、城乡公交。
五、注意事项
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影响考核实施过程和结果。
六、解读机关
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方式:0578-6511300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办法执行期限2023年12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