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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
索引号: 002652192/2023-125213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3-10-27 14: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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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简称青田县发改局
机构负责人

徐灵忠(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地址青田县粮食大厦67号
联系方式0578-682309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 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铁路等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

(六)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参与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价格调控工作、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八)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产权要素资源配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国内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央企对接、支持浙商创新创业工作。

(十)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参与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一)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十二)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战略、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县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参与实施国内区域合作交流、拓展国内市场。

(十三)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青田建设。  

(十五)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六)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县直单位对口工作,分类指导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县之间的合作协议。

(十八)负责构建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储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油储备、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粮食等重  

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储备和政策工具并择机运用,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标准”、承诺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等简政放权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

3.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不断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外市场,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全面优化利用外资环境。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5.推进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数字化转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县级储备,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粮食和物资储备防风险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督方式,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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