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青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第四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青农〔2023〕69号)的文件。青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于2023年10月18日对青田轩德皇菊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皇菊育苗大棚及水肥一体化项目;青田愚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秸秆再利用-沼气池项目;青田县柳苏媚家庭农场、青田县民翠杨梅种植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杨梅防虫避雨栽培大棚新建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资金将予以下达。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7天
受理处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石郭工业园区A-7幢
受理电话:0578-6512073
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相关受理处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附件:青田县农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通过验收项目名单 .xlsx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