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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和(浙检发办字[2022]130号)的相关规定,我局拟撤销原青田县双垟乡人民政府于1998年10月2日办理的“赖利广”与“汤丽华”结婚登记行为,撤销结婚证(证字号:双婚字第98093号)。
因无法联系到“汤丽华”,现依法公告送达《青田县民政局关于撤销赖利广与汤丽华结婚登记的决定》(青民撤字[2023]第02号)。“汤丽华”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十三日即视为送达。
青田县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