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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根据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细化落实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工作》要求,近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完成对全县10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包括1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7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90家医疗器械兼营企业)分级监管级别评定工作。 参照丽水市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内容,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照各经营企业的许可/备案证管理事项和实际经营情况开展评定工作。经过县局初评,市局审核,全县10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级别评定为三级监管企业1家,二级监管企业80家,一级监管企业28家。 下一步,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将细化全县所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要求,根据分级监管级别评定结果,明确检查重点,检查频次和覆盖率。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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