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浙市监食检〔2023〕3号)、《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丽市监便笺〔2023〕58号)文件要求,现制定青田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四个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均衡推进,坚持抽检分离,大力提升抽检全过程工作质量。深化检研结合、检管结合、检打结合,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工作原则
(一)聚焦隐患治理。对照省、市、县三级的年度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清单,聚焦高风险行业、问题突出区域和存在隐患企业,加大对农兽药残留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抽检力度。开展风险交流会商,精准开展抽检、靶向实施监管。
(二)严格抽检分离。认真贯彻食品“抽检分离”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基层食品安全抽检能力规范提升。细化“抽检分离”措施,基层监管人员通过“互联网+”双随机开展年度监督抽检。
(三)加强闭环治理。严格核查处置“五个到位”标准,落实核查处置措施,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对连续2年以上未覆盖及往年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跟踪抽检,指导企业准确查找问题原因、整改到位,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闭环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抽检环节、对象、种类。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共计108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专项200批次;监督抽检(含食用农产品)888批次。具体如下:
1.抽检环节: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
2.抽检对象:涵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商超、餐饮店等类型,重点对农批农贸市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以及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等与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经营场所加强抽检。
3.抽检种类:涵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餐饮自制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等(详见附件1)。
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集中覆盖总局指定的必检食用农产品品种。结合上年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问题导向,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当地特色食用农产品和合格率低的食用农产品,加大抽检力度。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全年均衡开展抽检,各季度抽样及检验进度占全年批次的比例控制在20%、30%、30%、20%(上下浮动5%),有效保证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推进,切实提升抽检质量水平。
(三)其他。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抽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抽检监测工作统筹推进、落实到位,顺利完成年度抽检任务。加强新国抽系统使用的日常管理和数据分析。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和考核,全面加强对承检机构的工作质量管理。
(二)落实抽检规范。落实“双随机”抽检要求,抽检任务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确定抽样人员、对象。食品安全抽检任务须按照要求录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采用移动终端现场抽样和出具电子版检验报告。
(三)严格复检异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复检异议处理工作,规范不合格复检异议处理流程,及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填报办理结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帮扶,准确告知不合格企业复检异议的权利及申请要求。指导企业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登记,实现办事“一次不用跑”。
(四)依法核查处置。县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专人,快速领办,快速部署,着力提升案件办结率,确保核查处置信息填写及时、准确。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同时,对问题多发的食品类别、风险较高品种,组织实施专项抽检,形成抽样、检测、处置、研判、风控“五位一体”的基层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新模式,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要求。
(五)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规定格式,及时稳妥公布抽检、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公布涉及居民身份信息的,应以相应方式进行处理,保护个人相关信息。
(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随意更改监督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附件: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表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表
环节 | 品种 | 批次 | 环节 | 品种 | 批次 |
生产 环节 | 桶装饮用水 | 2 | 流通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27 |
糕点 | 6 | 水产制品 | 3 | ||
大米 | 2 | 保健食品 | 10 | ||
白酒 | 12 | 鲜蛋 | 15 | ||
茶叶 | 1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35 |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1 | 蔬菜 | 155 | ||
年糕 | 4 | 水产品 | 50 | ||
肉制品 | 8 | 水果类 | 150 | ||
速冻食品 | 3 | 餐饮 | 大米 | 10 | |
红糖 | 1 | 油条 | 5 | ||
豆制品 | 15 | 肉制品(自制) | 10 | ||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 2 | 牛肚 | 3 |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2 | 酱腌菜 | 15 | ||
粮食加工品 | 9 | 煎炸过程用油 | 6 | ||
冷冻饮品 | 1 | 火锅底料 | 5 | ||
流通 | 粮食加工品 | 25 | 饮料(自制) | 10 |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7 | 发酵面制品 | 10 | ||
茶叶及其制品 | 2 | 食用油 | 10 | ||
调味品 | 6 | 粉丝、粉条等 | 8 | ||
肉制品 | 15 | 鸭血 | 3 | ||
乳制品 | 10 | 腌腊肉制品 | 10 | ||
饮料 | 30 | 粽子(自制) | 2 | ||
方便食品 | 7 | 月饼(自制) | 2 | ||
饼干 | 15 | 糕点(自制) | 20 | ||
罐头 | 2 | 自制配制酒 | 5 | ||
冷冻饮品 | 5 | 花生及其制品(自制) | 2 | ||
速冻食品 | 5 | 米面及其制品(自制) | 5 | ||
糖果制品 | 5 | 自消毒餐具 | 4 | ||
酒类 | 5 | 塑料一次性餐盒 | 5 | ||
蔬菜制品 | 35 | 鲜蛋 | 10 | ||
水果制品 | 15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25 | ||
糕点 | 35 | 蔬菜 | 90 | ||
蜂制品 | 5 | 水产品 | 30 | ||
豆制品 | 10 | 水果类 | 25 | ||
食糖 | 5 | 合计 | 1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