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6日至7月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水利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巡察反馈会后,当日晚上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召开党委会议,并对巡察意见进行责任分解。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和不足,深入进行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整改。局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主任,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针对巡察指出的3个方面42个问题,确定了178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全面承担落实整改的政治责任,局党委书记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主动部署、过问和协调。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承担相应任务。各责任科室(单位)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要求,抓好落实,确保问题不遗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截止目前,巡察整改方案确定的3个方面4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1个问题,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取得阶段性成效。共收回违规资金110220.82万元,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8人,修改完善制度7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整改。
一是加强治水理念学习。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落细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教育、党组织“三会一课”等规则制度,丰富学习载体。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专题学习教育1次,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上党课9期。
二是提高水安全保障。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谋划新金坑水库工程,已申报完成2023年县重点项目前期计划;加快推进生态护岸工程建设,完成建设环太鹤湖湖口至三溪口段生态护岸工程83%,环太鹤湖前仓段生态护岸工程71%,开工建设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生态护岸工程,基本完成四都港和小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加强预测、预警、预泄、科学调度,进一步提高县城防洪能力。加快推进备用水源新八源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加快推进县城主水源小溪水利枢纽工程,中西部滩坑引水工程建设,谋划滩坑青田引水工程,加快形成互联互通、多源共济的供水格局,提高用水保障能力。
三是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加强水利工程运行日常的监管,开展水利工程的巡查及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隐患排査,确保险情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严格落实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各水库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控运计划运行,不得违规运行。
2.关于“推进主责主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水域监管。对全县水域的线上线下加强监管力度,积极与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协作,对水事违法案件和线索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研判,需立案查处的必须第一时间按程序移送执法部门。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对局属各单位岗位进行全面梳理,增强基层单位的力量,切实提升一线监管力度。并通过完善考勤制度,规范干部值班值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
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局“三重一大”制度,规范项目计划下达、工程款拨付等。并修改完善了《青田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青田县小型水利“以奖代补”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了《鹤城街道陈山村等42个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等。
3.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推进水利项目落地。加强统筹协调能力。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推进项目攻坚举措,并确定专人负责跟踪推进阜山芦苇湾水库水源项目、东坑水库水源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乡镇沟通协调,配合阜山乡政府会同国土部门积极破解芦苇湾水库用地审批等难题,协调海溪乡政府破解东坑水库水源工程项目涉及舒桥乡政策处理遗留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目前阜山乡联村并网工程现已完成坝址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建筑设计方案。
二是全面加强党务管理。专题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对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党建业务培训,督促下属支部遵守党内法规制度,规范开展党建工作。
三是全面梳理内部职责分工。依照“三定方案”进一步理清各科室之间职能交叉,推诿扯皮问题,明确了责任,理清了职责。对分管领导分工不够清晰问题进行分工调整,明确防汛期间洪水调度由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太鹤湖区域由太鹤湖管理处负责管理,水库水电站涉及违规由水库水电管理站负责监督情况报送。各科室在今后履职过程中出现交叉重叠问题,随时由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之间明确科室职责。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严格执行《青田县水利工程利用砂石资源监管“双责任人”清单》的通知(青水利〔2021〕52 号),落实管工程也管砂石料的“双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涉水工程的用砂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对涉水工程违规、违法用砂问题进行全面排除,并对检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涉嫌立案查的及时送县综合执法局处置,目前已全部移送。
二是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的监督工作。加强学习《招标投标法》《关于印发青田县项目前期工作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项目承包程序,加大对第三方服务公司的考核和监管力度。
三是加强工程建后管理。组织专题学习《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工作跟踪督导,做好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推进中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夯实水库“三通八有"基础条件。
6.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做好违规资金清退。对2017年以来的差旅费、夜餐费补贴、工会活动报销、年休假补贴等开展了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清退违规资110220.82元,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以此为警示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财经纪律意识,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格执行《青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公务接待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严控接待范围、用餐次数和陪餐人数,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一律不接待,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坚决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三是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加强《关于行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严格执行各类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财务人员对报销费用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7.关于“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开展《青田县项目前期工作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田县2018年度列入省计划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指导意见》、《招标投标法》等相关内容的学习,提升干部业务水平。
二是规范秩序促发展。查找水利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完善小型水利工程实施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前期申报,规范招投标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计划下达、验收程序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促进水利行业健康有续发展。
8.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进一步学习“窝案”的危害,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防范意识,对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廉政教育谈话,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把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列为逢会必学事项。
二是严格“三书两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和相关制度学习,掌握党纪党规,增强党性观念、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新审核校对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修改了关于内容雷同和时间倒置的问题;重新签订了《责任书》。
三是加强干部规矩意识。专题组织干部学习《青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公务支出程序合法合规。
9.关于“组织建设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深究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相互批评点问题、促整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是加强党建活动组织谋划。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各支部活动氛围。机关党委每年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参与公益活动,组织党员听讲座,邀请专家授课等来为党员作学习辅导等。今年组织开展圆梦微心愿3次、参观红色美丽村庄1次。
三是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制定支部组织生活和“2+X”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推进“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党建工作台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党员发展、党员信息库维护、党费收缴等工作专人管理,确保党建工作连续性和严肃性。同时,落实专人对党员发展实行审核,严把党员发展观。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欠缺科学统筹”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青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指导办法(试行)》青组〔2021〕36号文件规定,规范选人用人操作程序,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沟通,进一步做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把好选人用人的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和程序步骤关。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干部。修订完善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制度,规范干部交流现象,整改完成“低职高挂”行为问题。严格执行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局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审核,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同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报备。对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和人员返聘程序不规范问题开展大排查,现已无人员返聘,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完善用车程序,健全专人负责,统一派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局属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及时将国有资产录入资产管理平台。青田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撤销事宜,已委托青田天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资产审计完成后及时处置完成。
下一步,青田县水利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持久发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紧扣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在整改中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整改到位;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是强化执纪问责,构建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早约谈,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监管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推进水利发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十四五”水利发展思路和目标,强化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水利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通过组织水利课题研究,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中深层次问题的解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战略布局,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水旱灾害防御、水环境治理,努力建设更多的水利惠民工程,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青田水利改革发展上来,为我县打造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提供更多的水利元素、水利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6823011(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青田县人防大楼,青田县水利局,邮编:323900;电子邮箱:zjqtslj@163.com
中共青田县水利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