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青田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17:01:05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作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一老一小”民生问题,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县养老托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编制本方案,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9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传真:0578-6039705;

2.邮寄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鸣山路8号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和家庭发展科(邮编:323900);

3.联系电话:0578-6828671;

附件:《青田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青田县“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托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高起点开启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建设新征程,务实有效解决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与全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更进一步实现老有康养、幼有优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编制参考提纲>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688号)和《丽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年)》(丽政办发〔2022〕5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1.“一老一小”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养老方面以青田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统领,搭建形成县、乡级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机构,县级建有老龄委,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老龄委主任;托育方面建立青田县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一老一小”工作。设立青田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青田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指导全县养老和托育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重难点问题解决。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围绕综合引领、社会参与、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医养结合、规划标准等多个层面,全县累计出台养老扶持政策30余项、出台《青田县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资金要素保障有力,稳步推进《青田县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十三五”以来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累计投入资金超4亿元。

2.“一老一小”服务资源格局基本形成

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0家(其中公建民营5家,民办5家),机构养老床位2360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576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23张。建成223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2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医养合作实现全覆盖。强化智慧流动医院建设,依托巡回诊疗车,采用“云药房”“远程会诊”等现代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县级优质医疗资源送到村民家门口,2022年1-9月,巡回诊疗车共出车581车次,行驶里程数25068公里,出诊医生390人次。稳步推进老年教育工作,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全县建成老年活动中心385个,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单位8个。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建有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1家,全县共有备案(登记)0-3岁托育机构34家,建成托位数1200个,其中幼儿园办托班28家(含民办),托位数870个,托育机构5家,托位数310个;千人托位数达3.30个。乡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46.88%。全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57.88%,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保持在93.97%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6%。

3.“一老一小”改革试点成效突出

侨乡养老模式成效显现,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加快养老数字化转型,创新“养老管家”服务模式,相关经验在《中国社会报》《浙江信息》《浙江民政》《浙丽共富》《丽水市现代社区建设工作》等刊发交流。“侨乡养老管家”数字化应用,被入选浙江省民政厅民政数字化改革第二批优秀应用(案例),在央视新闻频道《走进老区看新貌(浙西南篇)》节目中播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持续推进,进一步推进无障碍和老年环境建设,全县共完成10个重点公共服务场所障碍改造,创成省级无障碍示范标准社区1个,建成无障碍村1个,无障碍景区1个。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以老年人生活的社区为切入点,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鹤城街道塔下社区、吴坑乡大仁村均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实施建设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深入“摸底”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基层及时识别老年常见心理问题的能力。

(二)发展趋势

当前,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人口结构调整带来的新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等,使得我县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提出新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养老托育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在“十四五”开局、现代化新征程开启的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作出了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部署。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关系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现实、最紧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

2.“一老一小”人口结构调整带来新变化

老年人口总量持续扩大,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县60周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达到9.59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含华侨人口)的18.84%,比全市低2.4个百分点。预测2025年,青田县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总数将突破12万人,占比24.3%左右。“十四五”时期,我县老年人口和高龄人口绝对数将持续增长,独居和空巢老人比重持续增加。到2035年将超过20万人,占比超过35%。随着老龄化的加速发展,高龄老年人相应增加,失能失智比例增长,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加速,导致家庭照护功能不断弱化,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医养康养融合化的养老需求进一步凸显。托育服务需求增加,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县2017年出生人口量达到峰值,之后逐年下降,2018年-2020年出生率分别为7.03‰、6.10‰、5.20‰。受人口年龄结构影响,育龄妇女规模不断下降,同时受教育、住房、就业等因素影响,群众生育意愿降低。预测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县出生人口仍将处于下降趋势。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逐渐增加。为达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求,仍需大力推进社区、社会、单位以多种方式加快普惠优质的托育服务资源供给,解决家庭生育负担,提升社会生育意愿。

3.人民群众养老托育的需求升级提出新期盼

当前我县养老托育需求和诉求呈现两大转变、两大增长”的新变化,即由“居家”向“机构”转变,社会思想更加解放,对养老和托育机构的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对优质的普惠型养老和托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面对居民需求新变化,我县养老托育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比如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多元、0至3岁托幼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等。为此,必须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短板、做强弱项,更加突出“一老一小”问题解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打造更具幸福感、更有温度的城市。

二、发展目标

整体目标

2025年,基本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生育水平相适应的应对体系。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人才和科技支撑更加坚实有力,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老年“数字鸿沟”逐步缩小,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充足,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务实管用、可复制可推广的“一老一小”政策举措和典型经验。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向更高能级跃升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实现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

——托育服务体系向更高水平跃升2025年,基本建立积极生育的政策支持体系和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照护服务体系,每千人托位数达到4.5个,乡镇(街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全县总和生育率争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所有母婴室达到省级地方标准,到2025年,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3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3家,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率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90%以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启动搬迁(改扩建)工程,争创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全面提升县域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2035年,全面建立与青田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应对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三大基石”全面建立,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成熟“幸福老龄化”愿景变为实景

具体指

青田县一老一小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指标

属性

 

 

基本公共服务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80.10

81.50

县卫生健康局

预期性

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县卫生健康局

预期性

3

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

70

95

县民政局

预期性

4

0-3岁婴幼儿健康管理率(%)

95.15

98以上

县卫生健康局

预期性

5

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数

1

6

县卫生健康局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81

4.5

县卫生健康局

预期性

7

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

40

100

县民政局

预期性

8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54.2

60

县民政局

预期性

9

“绿谷英才”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精英(位)

5

县民政局

预期性

10

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数(个)

389

550

县卫生健康局、

县人力社保局

预期性

11

托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80%以上

县卫生健康局

预期性

12

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位)

12

25

县民政局

预期性

13

新生儿访视率

98.57

95%以上

县卫生健康局

预期性

14

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40.82

65

县卫生健康局

预期性

数字化赋能

15

建设智慧养老院(个)

3

县民政局

预期性

财政

投入

16

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

60%以上

60%以上

县民政局

约束性

文化

教育

17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20.6

25

县教育局

预期性

社会

参与

18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14

19

县民政局

预期性

宜居

环境

19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县自然资源局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1.政府保障“兜底线”

突出政府基本养老服务。织牢扎密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服务网底,做到明确目标群体、测算缺口短板、优化保障方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全面落实《青田县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重点保障特殊和困难家庭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5%。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纳入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可采取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方式,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供给。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与相关单位、驻地社区联合等方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设置服务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向附近居民开放。降低托育教育成本,落实好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等。落实两孩及以上家庭子女幼儿园入园长幼随学机制。到2025年,全县备案的托育机构数达到6家,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托育服务专业人才达到550人。

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建立适应儿童早期发展需求的儿童保健、儿童营养与运动、心理与社会适应等多学科协作机制。规范和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质量,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推进儿童眼保健服务,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控。开展儿童残疾早期筛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降低儿童残疾风险。

2.社会参与“促普惠”

加大公益性、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瞄准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刚性服务需求,加强政府和社会联动机制建设,引导各类主体不断增加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服务有效供给,从源头上解决“高端买不起、低端不愿买”等问题。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支持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服务格局。在未来社区、未来乡村中全面植入托管服务功能,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场景。提供房产、土地用于养老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

3.市场培育“激发活力”

市场化引导养老托育企业培育。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强规划引领、标准制定、环境营造,集成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扶持政策和评价措施,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托育、社区共享养老托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骨干企业,加快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经济社会效益俱佳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集群,实现消费者满意、自身可持续发展“双赢”。重视养老托育相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规范自治、促进公平竞争。

(二)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服务网络

1.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优先

落实《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强化家庭成员赡养责任。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将传统孝道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实施家庭照护者培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立家庭养老床位与机构养老床位有序互转。鼓励和支持专业养老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结合社区规划调整,落实新一轮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城区突出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护理机构建设,采取“闲置房产改建、规划用地新建、出让(安置)地块配建”等方式,让养老院成为住宅小区的标配,让老年人离家不离社区,就近享受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农村突出敬老院改造提升,转型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实现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补齐农村养老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到2022年底,所有敬老院均达到国家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55%,2025年达到60%,每万名老年人配有20张认知障碍床位。

提升居家社区服务品质整合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资源,依托专业机构连锁运营,发挥区域整体资源优势和机构专业优势,实现社区和居家养老“管家式对接、专业化服务、可及性供给”,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为区域养老供需对接综合服务平台,城乡各类养老设施和为老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严格落实新、旧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标准配建,并无偿或低偿提供给社会专业机构运营。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社区公共设施无障碍环境改造等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计划,着力打造全龄、全域、全周期友好型老年宜居城市。

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便利可及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推动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流动爱心大篷车、流动智慧医院、送药便民服务车、流动供销致富车等资源,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巡回流动服务。以农村互助性养老为基础,大力发展银龄互助、邻里互助、亲友互助、志愿服务等模式,探索建立村民利用自有闲置房产开展养老服务等适合当地群众需求的各种互助养老模式。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打造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或居家养老服务点,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人管、服务有场所、互助有组织。培育为老服务组织和“养老管家”队伍,开展为老助老和探访关爱服务。支持以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子女缴纳等方式设立养老基金、孝德基金,缓解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

2.优化托育设施建设均衡布局

新建、改扩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在新建设居住小区、未来社区中规划、建设幼儿园时一并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幼儿园托班)纳入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按照小班比例配备托位数,实现新建小区的幼儿园内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3岁以上儿童学前教育资源整合。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可采取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方式,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供给。

(三)促进医养康养结合

1.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完善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延伸性医疗服务和康复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支持在条件成熟的基层医疗机构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为农村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规范化设置比例达到65%。

2.优化健康服务供给

在县、乡两级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床位,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宁疗护科室和病区(病房)建设。到2025年,全县至少有1家医院和2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四)积极发展老年大学

1.推动老年教育发展

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面向社会举办老年大学。健全各类老年教育办学机构协调机制,完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构建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老年教育数字化转型。整合老年大学、老年电视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及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资源,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提供老年教育活动平台。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增加农村老年教育供给。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推出人口老龄化国情、老龄政策法规、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等培训项目。加强老年教育示范学校、特色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创建省级示范教学点,开发特色课程。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在职、退休的教师和专家学者等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开展精品化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对高品质教育服务需求。到2025年,老年教育覆盖全县所有的乡镇(街道),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5%以上。

2.推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鼓励老年人发挥特长积极参与社区工作、技术咨询及社会志愿活动。建立县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落实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适当延长工作年限相关政策,支持老年人才再就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工作岗位,帮助有意愿的老年人接受岗位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为老年人制定弹性工作制度,提倡签订规范的劳务协议,保障老年人工作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培育基层老年人社会组织,实现村(社区)老年协会全覆盖。深化“银龄互助”行动,实现社区、乡镇全覆盖。探索建立“时间银行”,激发全社会扶老助老的社会责任和为自己存储服务时间的行动。

(五)培育壮大养老托育用品和服务产业

1.加强养老托育产业规划顶层设计

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壮大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产业发展,增加服务和用品供给,优化供给结构,整合各类养老托育资源,提高供给效率。将老龄产业纳入全县产业规划,进一步建立完善老龄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养老托育机构收费优惠、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强与各级各类产业学会、协会、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大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和投入,加强研究孵化和开发,大力培育“一老一小”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2.加快培育构建老龄产业发展体系

提升发展一批优势老龄产业,如山茶油、生态食品等养生产业,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新型老龄产业,如生物提取、现代中药等。从老年人需求实际出发,加大对养老服务、智慧养老等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引导培育老年康复护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金融保险等领域新的增长点,支持老年服装服饰、生活护理用品、日用辅助用品、健康康复辅具等老年用品产业发展,转化一批现代科技成果,扶持一批效益良好的优势企业。谋划打造集研发、生产、交易、展示、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老龄产业园区。发挥资源优势,融合“水养、体养、文养、食养、药养、气养”,引入国内外高端医养机构,创新康养产业发展模式,联动章村、祯旺、祯埠和莲都峰源,打造“康养600”小镇集群。

3.促进老龄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一批本土化连锁养老服务运营机构和养老服务品牌,培养一批老年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益智产品等涉老企业,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发展康养产业,推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融合发展,吸引大中城市老年人来青中短期养老,做大养老产业。结合浙西南康养基地建设,整合各类医疗、康复、养老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康养联合体试点建设,服务机构与居家老年人,加强未来社区康养场景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成康养联合体10家。

4.增加养老产业科技产品供给

抓住新基建机遇,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老年公共服务和老龄产业智慧化升级。依托省“浙里康养”服务平台,完善青田县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实现数据开放共享和精准推送。鼓励养老机构运用智慧养老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居家。迭代升级侨乡养老管家”数字化应用,重点开发“居家老年人社交和精神慰藉”子场景,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终端设备,推广智慧养老服务产品,实现老年人需求、服务、评价、监管等全过程闭环管理,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化养老服务。

5.积极推动托育产业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托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推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收益权等进行质押贷款。发挥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池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贷款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中小养老托育服务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养老托育相关责任险及机构运营相关保险。推动养老托育产业链延炼补链,壮大养老托育用品和服务产业,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四、政策配套

(一)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对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倾斜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加大服务和产业人才培养,将养老托育人才培养纳入全县职业教育体系规划,青田县职业技术学院、青田电大等开设老年护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落实《丽水市养老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聚焦涉老部门业务骨干和养老机构投资运营等管理人才培养,重视养老行业精英人才培养,到2025年,全县培育养老行业精英人才15名,评定“绿谷英才”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精英5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5人。培育壮大育婴员和保育员队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技能人才培养,持续推进“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育婴托幼行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加强家庭为基础的养育照护指导,借力县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基层医疗单位“婴幼儿成长驿站”,结合新媒体传播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托育知识传播,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队伍的培育与指导,壮大和完善科学育儿的力量。

(三)创新支持政策

加强场地保障,将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根据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倾斜。鼓励利用低效或闲置土地建设养老托育机构和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整合或改造老旧小区中的防务和设施,建设养老托育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整合或者改造存量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设施和其他社会资源,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将全县福彩公益金6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托育服务。

(四)落实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政策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943号),明确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奖补资金与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相挂钩。运营一年以上且评定为星级的新增民办养老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护理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11000元、助养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8000元;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护理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6300元,助养型机构每张床位补助4500元。2021年起立项新建养老机构不再享受床位建设补助,奖补资金和床位建设补助不重复享受。对民办养老机构(老年公寓除外)收住本县户籍老年人,按机构星级评定结果给予运营补助。运营补助标准:五星级机构每人每月300元、四星级机构每人每月240元、三星级机构每人每月200元、二星级机构每人每月160元、一星级级机构每人每月120元。公建民营机构按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

(五)落实托位建设经费补助。

1.经备案的托育机构的经费补助。

落实婴幼儿照护机构硬件设施投入经费保障,对建设完成,当年符合备案要求并成功备案的机构,按每个托位给予20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日常运营补助根据实际收托数(不超过机构最高核定托位数)按托大班、混合班、托小班、乳儿班给予普惠托位运营补助,相关补助标准按丽水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关配套措施执行。

2.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的经费补助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点(驿站)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的补助政策。

上述财政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社会参与的“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组建青田县浙里康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专班,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部门和乡镇(街道)责任分工,推动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确保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和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二)强化考核评价

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将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体系以及“民生实事”清单,保障工作的有效推进。建立针对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组织资源配置和组织手段使用的重要参考,并与扶持政策和奖励挂钩,形成“干得好的奖、增、加,干不好的罚、减、换”的导向和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

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发布制度,加强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建设,主动对接各级各类媒体,创新策划组织,深入宣传“一老一小”工作重要部署和举措。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积极报送各类先进信息,做好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典型做法的宣传推广,引导形成全社会共推“一老一小”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规范监管

在监管上“从严监管”,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养老托育机构资金的监管。重点防范和治理机构“跑路”问题。同时“从优服务”,吸引社会力量进入、不断丰富服务供给。

 

 

 

附件:1.青田县养老托育项目清单

2.青田县养老托育政策清单

3.青田县养老托育主要试点清单

4.青田县养老托育重大改革清单


附件1

青田县养老托育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期限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规模

总投资(万元)

组织实施单位

政府/企业投资项目

一、养老领域

121082



1

青田县第二养老中心

在建类

2021-2023

青田县

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

8500

青田县民政局

政府投资

2

青田县养老中心

在建类

2018-2021

青田县

总用地面积314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296平方米,设计床位761张。

19682

青田县民政局

政府投资

3

青田县祯埠镇养老中心

新建类

2022-2024

祯埠镇祯埠村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100平方米,设计床位75张。

3000

青田县祯埠镇政府

政府投资

4

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养老照护中心

新建类

2022-2024

瓯南街道水南村

建筑面积13060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

5000

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

村集体投资

5

青田县巨浦敬老院改扩建

在建类

2020-2022

巨浦乡巨浦村

总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设计床位97张,其中改扩建护理床位69张。

1200

青田县巨浦乡政府

政府投资

6

青田县和谐之星敬老院

在建类

2021-2023

季宅乡黄放口村西岸

规划用地面积6771平方米,建筑面积7181平方米,设计设计床位297张。

2500

民非组织

民间投资

7

青田县山口镇大田养生养老基地

前期类

2022-2024

青田县

占地90亩,建筑面积6.5万方。

50000

青田县山口镇

企业投资

8

青田县残疾人公办托养中心

前期类

2022-2024

青田县

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张。

6000

青田县残联

政府投资

9

青田县康复医院

新建类

2023-2026

青田县

总用地24.06亩,地上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附属楼、康复楼等

25200

青田县卫健局

民间投资

二、托育领域

39000



1

青田县幼儿园新建工程

在建类

2021-2025

青田县

迁建县中心幼儿园、新建三溪口幼儿园、海口镇第二幼儿园、石门幼儿园、水南第二幼儿园、飞鹤幼儿园、前仓幼儿园等。

18000

青田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2

青田县船寮镇实验幼儿园新建工程

新建类

2023-2024

青田县

总用地11.8亩,总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规划办学规模为15个班,450个学前教育学位。

6000

青田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3

青田县温溪三小幼儿园迁建工程

新建类

2023-2024

青田县

总用地7.4亩,总建筑面积8111平方米,原温溪三小幼儿园迁建,办学规模为12个班,360个学前教育学位。

5500

青田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4

青田县温溪镇港头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新建类

2023-2024

青田县

总用地面积8.8亩,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规划12个班级,360个学位,建设内容主要为温溪四小寺下校区原有教学综合楼改造、新建教学综合楼、门卫室、室外附属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

4000

青田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5

青田县沙埠幼儿园改扩建一期工程

新建类

2023-2024

青田县

总用地5.83亩,新建和改造面积约5251平方米,原温溪五小沙埠校区改建为沙埠幼儿园,规划9个班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部分旧教学楼,新建一座教学综合楼,原有一座教学楼地面、天花板、墙体、门窗等改造,室外附属设施及相关设备购置和征收拆迁费用。

3500

青田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6

青田县机关幼儿园东景湾和润嘉园区改建工程

新建类

2023

青田县

总用地面积9.1亩,总建筑面积5157平方米,设计规模为15个班级,450个学位,主要为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室外附属设施建设及相关设备购置。

2000

青田县教育局

政府投资


附件2

青田县养老托育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名称

重点工作举措和内容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青田县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青政办发〔2020〕48号)

 

1、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指导,婴幼儿社区照护服务供给,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幼儿园开设托班服务。2、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管理体系: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办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估。3、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保障体系:落实支持政策,完善财政补助,推进示范供给;加强技能培训,加快人才培养。

到2020年底,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和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全县至少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家、托位100个。全县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要建成1家以上省级示范单位,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

县卫健局

2

县委县政府健康青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青田办〔2020〕7号

县人民医院船寮中心分院通过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探索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院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重点为乡镇(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内部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式,积极回应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康复护理、居家照护、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方面的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服务项目,拓宽服务内容,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为辖区内的老年人提供更为可及、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3

《青田县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青民〔2022〕40号)

 

针对具有本县户籍低收入家庭的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生活能够自理的高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县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支持。

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补尽补、应

退尽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4

《关于建立居家老年人探访制度的意见》(青民〔2022〕102号)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开展专业化、多元化的探访服务,建立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建立探访服务管理机制、建立需求老人帮扶机制,切实兜住民生底线,编密织牢安全网。保障家庭照护资源缺失、迫切需要关怀探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和需求对接服务。

重点探访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等,到2025年,月探访率达到100%。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

5

《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就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2021〕61 号)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县创办养老服务企业的给予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本县养老服务企业就业的给予就业补贴。

吸引大学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优化养老服务队伍结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

县经商局、 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3

青田县养老托育主要试点清单

序号

试点名称

主要试点措施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转型试点

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拓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发挥区域养老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和综合服务功能,指导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运行,建立爱心大篷车巡回服务机制,为辖区老年人提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流动服务,组织“养老管家”队伍,参与政策宣传、探访关爱、为老服务等。

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为区域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转介、供需对接、集中和上门服务,让辖区内老年人在家门口便可享受贴心周到的“品质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2

养老服务“爱心卡”试点

 

坚持党委统筹、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赡养原则,先行在鹤城街道、腊口镇试点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为符合条件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养老服务。

整合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和资金,通过财政投一点、集体担一点、社会捐一点、家庭出一点的模式,有效激发养老市场活力,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形成具有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山区养老特色经验。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3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2020159号)

在鹤城街道塔下社区开展老年人心理送爱试点项目,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必要的干预和转诊推荐等。

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和需求进行摸底,培训基层工作人员能够对老年人早期心理问题进行干预和处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

县卫健局

 

 

 


附件
4

 

青田县养老托育重大改革清单

序号

改革名称

重点工作举措

预期目标

责任单位

1

“侨乡养老管家”模式

组建一支“养老管家”队伍、定制一张“养老服务”清单、购买一批’基础管家”服务、搭建一个“智慧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数智服务相融合,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解决山区侨乡留守老人服务信息不对称、供需对接不通畅和资源匹配不精准等问题,让养老服务变得触手可及、精准高效,养老管家成为老人第二子女。

 

县民政局

2

银龄卫士平台

建立走失预警、诈骗预警、居家异常预警三大应用,运用各类政府数据融合计算,从老人的生活作息规律,运动规律,娱乐规律,健康档案,经济综合指数等方面刻画老人生活画像,

从老人行为轨迹、经济往来、身体状况三个维度的异常进行预警,保障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破解“空巢老人”养老安全难题,针对“出行走失,人难寻”“防范意识弱,易受骗”“居家独处,风险大”三大问题,建立走失预警、诈骗预警、居家异常预警三大应用,实现新型智能养老模式,填补养老行业突发安全事件预警的空白。

县公安局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说明网址链接: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3/3/9/art_1229378709_494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