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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溪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3734/2023-00492 发布机构: 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11 23: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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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青田县海溪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海溪乡政府联系(地址:海溪乡海溪村,邮编:323912,电话:0578-6501706,电子邮箱:37313730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溪乡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实际工作情况,本年度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公开机构介绍8条,财政预决算1条,业务工作69条等。

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我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海溪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注重加作程序,从文字审核、报送流程等方面严格把关,提高信息质量。接受上级的监督审核,及时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是积极推动公开平台建设。我不断修改完善《海溪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加强监督保障2022年初,我乡就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任务并实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通报制,由乡纪委、监察办监督,明确各部门的政务公开目标和考核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比例。日常开展督促检查、社会评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依法公开水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项。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运行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责任干部年底评优争先的重要考核依据。

2022年初,我就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任务并实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通报制,由纪委、监察办监督,明确各部门的政务公开目标和考核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比例。日常开展督促检查社会评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依法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的数量偏少。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与廉政建设相关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政策法规等内容,增强依申请公开的处置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建立台账资料,促进我乡政府信息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为零,本年度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零。

   2.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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