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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2651/2022-124420 主题分类: 文物
发布机构: 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9-30 11:58:50
文号: 青文广旅体〔2022〕6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66-2022-000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青田县乡村博物馆常态化运营管理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30 11:58:50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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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2/9/30/art_1229737311_2431439.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博物馆开放服务,规范乡村博物馆常态化运营管理,切实提高乡村博物馆服务质量,现印发《青田县乡村博物馆常态化运营管理机制(试行)》,请遵照执行。

 

 

 

青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8日

 

青田县乡村博物馆常态化运营管理机制

(试行)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乡村博物馆建设要求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青田县建设提升一批包含革命纪念、民俗文化、自然生态等多样化展览主题的乡村博物馆,展示青田“三乡文化特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积极探索乡村博物馆运营管理机制,促进乡村博物馆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乡村博物馆作为新型文化空间,由政府、村(社区)、合作社、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主体投资建设,鼓励专业团体参与乡村博物馆运营管理,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博物馆志愿服务。

第三条  乡村博物馆必须在乡村范围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展示、传播、收藏和传承地域历史文化、革命文化、特色文化以及乡村生产生活、遗产保护、产业发展的见证物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精神文化需求。

第四条  乡村博物馆遵循“谁举办谁管理运营管理原则乡村博物馆举办者负责向社会公众正常开放。

第五条  乡村博物馆应当坚持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原则鼓励以乡村博物馆为载体开发旅游产品,发展相关产业,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第六条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博物馆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乡村博物馆的举办者或管理使用者作为乡村博物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期开展场馆、展品、消防等安全检查工作

第七条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乡村博物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乡村博物馆的创建,监督乡村博物馆运营管理

第八条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乡村博物馆日常运营管理评估工作,评结果作为对各乡村博物馆运营管理经费补助的主要依据。

评估标准:乡村博物馆的举办者按照公示信息正常开放每年组织开展2场以上主题研学活动或讲座、培训等社会教育活动。

第九条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应加对乡村博物馆的支持力度,在陈列展览、开放服务、人才培养、运营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帮扶。县财政局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用于乡村博物馆建设运营管理。

补助标准:日常运营管理估为合格的乡村博物馆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补助对规模较大(展厅面积1000平方以上)的乡村博物馆每月增加1000元补助

第十条  运营管理机制县域范围内通过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验收认定的乡村博物馆适用,自2022年开始试行


青文广旅体〔2022〕62号关于印发《青田县乡村博物馆常态化运营管理机制(试行)》的通知 (已更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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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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