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 >青田县民政局 >业务工作 >其他业务
首页
关于开展青田地名故事征集活动的公告
索引号: 00265228/2022-124179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9-15 11:00:13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为传承和保护青田县地名文化遗产,留住地名“乡愁记忆”,营造热爱青田、热爱家乡的良好氛围,助力我县的地名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开展“品地名、传文脉、爱青田”地名故事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征集活动以地名故事为主题,通过文章、图片、视频等形式,展现人与地名间的情感联系、地名背后的动人故事以及地名所蕴含的深厚历史底蕴和深远人文情怀。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中所涉地名仅限于青田县域范围内的地名,类别不限,但应为具体地名。可以是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如山川、河流、湖泊等,也可以是人文地理实体地名,如村落、街区、建筑、名胜等;可以是现今地名,也可以是历史地名。

(二)作品需紧扣地名主题,围绕地名叙事,注重从多角度展现青田地名深厚文化底蕴和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可以围绕浙西南革命、地域文化、绿色发展、共同富裕等背景,还原地名历史事件,讲述英雄、楷模故事;也可以着眼于贴近人民生活的“小地名”,如古村落、道路街巷等。

(三)作品要求积极向上,内容健康,故事性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涉及地名的历史、沿革等内容要考证严密,真实客观,不得随意杜撰。

(四)投稿人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投稿人参加本活动所提交作品,除署名权外,其他权利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等。

三、具体形式

作品可以采用文字、图片、视频三种形式。

(一)文字作品(文件格式.docx,字数800-3000字)。体裁为记叙文,每个地名故事需提供3张以上的相关照片或图片。

(二)图片作品(文件格式.jpeg,大小不低于800万像素)。摄影、书法、绘画等图片作品配以200字左右文字说明,描述作品内容及内涵故事。

(三)视频作品(文件格式.mov或.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内容应包含地名或者人与地名之间的故事,也可通过歌曲、方言、三句半等艺术形式展现地名故事,抒发内心感悟。

四、成果应用

征集活动完成后,县民政局将从征集的作品中选取20个以上优秀作品参加市民政局的评审,市民政局将组织地名故事评审,对优秀的地名故事作者给予一定奖励。征集作品将在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平台上刊发(播)并结集出版。

五、报送要求

请参加青田地名故事征集活动的作者20221115日前,将征集作品纸质版寄送至青田县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1610室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每个地名故事作品要附作者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等。

投稿邮箱:332018789@qq.com

  人:潘建华

联系电话:0578-68340736501931

 

 

 

 

                         

青田县民政局

2022915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