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47号)《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土地整治(垦造耕地)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263号),我局组织编制《青田县“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5日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