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文件 >青政办发
首页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2-123305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8-09 15:58:07

文号:青政办发〔2022〕23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青政办发〔2022〕23号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计划

(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实施。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号    


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依照《丽水市农村供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巩固提升山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的决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部署,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举措,以供水水质水量达标为目标,以数字赋能牵引为动力,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为青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提前谋划储备一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一批、借势借力大搬快聚一批、全面保障兜底一批, 确保“不落一村、 不落一户、不落一人”。2024年,新增20.43万人的供水保障任务,水质达标率提高至100%,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提高至60.1%,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提高至97%以上,饮水困难发生率降低到2%以下。全面形成规模化 水厂覆盖为主, 中小型供水工程为辅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建成信息化设施全面配套,工程运行 县级统管和行业监管进一步深化, 水价机制健全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稳定实现“城 乡同质饮水”。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科学规划,做好项目储备。立足青田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遵循“能延则延、能联则联、单村提升、宜搬则搬”的工作思路,精准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制定农村供水保障行动,合理统筹年度计划任务。积极抓住浙西南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全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机遇,根据不同资金筹措渠道的政策要求,主动做好项目储备。2022-2024年,谋划储备项目16.98亿元,其中水源项目13.27亿元,水厂提升项目0.72亿元,管网项目3亿元。

(二)聚焦水源工程,提高供水保证。科学布局农村供水水源地,合理论证取水口选址,减少潜在的环境隐患。优先建设水库、山塘等稳定水源工程,因地制宜修建堰坝水源工程。加强人口分散地区备用水源、储水供水设施、应急供水等工程建设。坚持水源保护和水质处理并重,新、改、扩建饮用水供水工程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整治等工作应与供水工程同时踏勘、同时规划、同时论证,并统筹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的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实施古井水源保护工程,加强农村水源水质检测,划定小型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范围。到2024年,计划新改扩建水源155座,新增原水管道长度240公里,总投资4.44亿元。

(三)聚焦规模化延伸,完善供水格局。按照供水规模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突出规模化供水的主体地位,推进四大中心水厂最大程度地向周边乡村延伸,最大限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到2024年,投资0.56亿元,新增改造主干管网79公里,改造村内管网296公里,建设局新增保障人口1.57万人。通过四大中心水厂管网延伸核减原有单村供水点位26处,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供水规模化水平。

(四)聚焦单村改造,提升供水标准 对常住人口在50以上的140个单村水站开展改造提升,根据原水水质条件和净水需求,配备一体化等消毒设施设备,提升制水工艺,统一工程命名、LOGO 及建筑外观等,努力打造与当地环境相适宜的美丽水厂(站)。到2024年,计划投资2.16亿元,提升单村工程181个,新增保障人口6.70万人。

(五)聚焦统管落实,确保管理兜底。进一步优化统管机制,推动城乡供水工程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工程统一由一家专业运维管理机构进行运行管理,实现城乡供水工程同质同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夯实县级统管三项制度,加强统管人员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一线人员专业管护水平。到2024年,三级责任落实率达100%,入户水表装配率达100%,县级统管经费保障达到人均50元以上,新增改造一户一表2.52万个,水费收缴基本实现全覆盖。

(六)聚焦数字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按照全省数字化改革统一要求和部署,到2024年,数字化投资0.22亿元,完成信息化提升建设154处,实现千人以上水厂数字化实时监测66处,千人以下水厂逐步实时流量计量全覆盖,构建完成集治理端、民生端、运管端“三端一体”的城乡供水信息化管理系统。供水工程数字化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实现供水工程水量水质监测基本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沿用青田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框架,成立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领导小组,保留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原工作专班为供水保障领导小组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科学分解农村供水保障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层层传达压力,落实责任,确保每处供水工程专业统管和属地协管落实到位,保障正常运行。

(二)多元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落地。不断加强与上级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上级资金投向,第一时间获取政策信息,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超前梳理各类申报材料,打好项目上报基础。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不断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

(三)密切部门协作,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供水保障行动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同时作为乡村振兴、五水共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康青田等重要考核的组成内容。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水利部门牵头抓总,负责组织好农村供水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绩效管理和项目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规划的计划安排,项目前期审批,指导合理制定水价。财政部门结合财力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四大中心水厂”及其管网延伸工程和北山水厂建设与长效管护工作。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中推动农村供水有关政策落实。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交通部门、税务部门、供电部门要做好相关要素保障工作。县级统管机构、乡镇(街道)按照《青田县饮用水县级统管实施方案(试行)》和《青田县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928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职责。

(四)积极发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 报刊和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 围,提高用水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积极宣传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人”制度,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公开农村供水问题举报电话、邮箱,建立对用户来电来信反映意见的限时办理与反馈机制。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1.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分解清单

      3.青田县农村饮用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储备类项目表

      4.青田县农村饮用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实施类受益人口分年安排表

      5.青田县农村饮用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类工程投资明细表

附件1: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领导小组.docx

附件2:青田县农村供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分解清单.docx

附件3:青田县农村饮用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储备类项目表.docx

附件4:青田县农村饮用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类受益人口分年安排表.docx

附件5:青田县农村饮用水保障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类工程投资明细表.docx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印发

青政办发〔2022〕23号.doc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