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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探访关爱,及时掌握反映困难群众的家庭变化,力所能及解决急需困难,促进动态管理更及时精准。探访工作与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有效对接,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
二、探访关爱的困难群众对象
最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重大变故的低保、低边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包括重病、重残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60岁以上的独居老年人。发现突发事故陷入困境的对象,以及孤困儿童和留守老人等。
三、主要内容
根据探访对象的实际情况,结合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和精准认定原则,重点围绕家庭状况、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居住状况、就业状况等五个方面进行探访关爱,并对重点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处理。尤其在汛期,要特别注意提醒被探访对象家庭的电路、防汛安全。在冬季,要特别注意提醒被探访对象家庭的室内温度和取暖安全。及时发现社会救助家庭动态变化,对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取消救助;要主动发现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并协助其申请相对应的社会救助。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