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2 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青田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公司 | 资金分配项目 | 金额(万元) |
1 | 青田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新能源公交车购置 | 1.2 |
2 | 青田县振新电力有限公司 | 充电站运营维护补助 | 3.58 |
3 | 丽水正好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充电站运营维护补助 | 1.22 |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3日。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单位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67号
邮 编:323900
联 系 人: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78-6833090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