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成功办结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对该县某服装店作出罚款、并没收8个品牌共计104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该案系近年来,该局一次性查获涉案品牌数最多的商标侵权案件。
2021年12月28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LV”(路易威登)、“GUCCI”(古驰)、“BURBERRY”(博柏利)、“GIVENCHY”(纪梵希)、“PRADA”(普拉达)、“DIOR”(迪奥)、“CHANEL”(香奈儿)、“VERSACE”(范思哲)等8个品牌的衣物、鞋子、皮带、眼镜等各类商品共计104件,涉案货值10.48万元。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及该局调查,上述商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购买合同以及供货商的信息等材料,无法证明涉案产品为合法取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青田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