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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度青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张苗、刘程为拟聘用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7月25日至7月30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青田县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8-6022980,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17
通信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77号青田县人防大楼
邮政编码:323900
青田县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1 | 张苗 | 女 | 专职社区工作者3 | 202108211528 | 合格 | 合格 |
2 | 刘程 | 女 | 专职社区工作者3 | 202108210730 | 合格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