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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2192/2022-1227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7-13
文号: 青发改〔2022〕45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TD02-2022-004
有效性: 有效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民政局关于青田县海溪乡海溪村生态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9 15:26:28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文字大小:【】【】【

青田县海溪乡海溪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及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民政局《关于加强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意见》(青发改〔2014〕69号)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进行成本调查,结合青田县海溪乡海溪村生态墓地建设成本,同时考虑当地实际,经研究,现就青田县海溪乡海溪村生态公墓墓穴使用费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

1、一类墓(双穴)核定标准18900元。

2、二类墓(双穴)核定标准16900元。

3、三类墓(双穴)核定标准13900元。

4、四类墓(双穴)核定标准8000元。

5、四类墓(单穴)核定标准5000元。

二、上述核定标准包含15%预留维护经费,预留维护经费应足额提取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上述核定标准为基准价上浮5%,下浮不限。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民政局

                       20227 13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2/7/19/art_1229373770_2412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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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责任编辑: 来源:青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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