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农业系统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土地出让结果
首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朱伟芬、王苏]
索引号: 002652539/2022-116719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2-06-09 11:27:15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改变用途方案公示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20022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土地供应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土地供应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现将青田县鹤城街道鸣山小区2幢2-102室、4幢2-102室住宅用地临时改变为商务金融用地(朱伟芬、王苏)(天使幼儿园)”项目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受让方名称

朱伟芬、王苏

宗地位置

青田县鹤城街道鸣山小区2幢2-102室、4幢2-102室

宗地面积

用地面积29.3平方米,建筑面积210.26平方米

改变土地面积

临时改变用途建筑面积29.3平方米

分摊用地面积210.26平方米

改变土地用途

住宅用地临时改变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天使幼儿园

分摊用地面积42.27平方米(时间5年)

出让价格

土地收益金19231(壹万玖仟贰佰叁拾壹元整)

  

1、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61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至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联系人:舒紫芸  电话:0578-6095255

2、公示时间为202269日至2022619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269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