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农业系统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民生信息 >农村环境整治
首页
关于印发《关于办好创建花园乡村30个其中精品花园乡村5个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387/2022-116622 发布机构: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6-03 12:07:0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办好创建花园乡村30个其中精品花园乡村5个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经县花园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田县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侨乡

“花园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2年5月24日


关于办好创建花园乡村30个其中精品花园乡村5个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创建花园乡村是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投票表决确定的丽水市2022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开展美丽城乡微改造”的组成部分,“创建花园乡村200个,其中精品花园乡村50个”为其实事内容。根据任务目标,青田县需创建花园乡村30个(包括提升续创花园乡村15个),其中精品花园乡村5个。为确保这一民生实事顺利实施、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立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建设标准、进度标准和满意度标准

花园乡村是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的“丽水版”。坚持“微改造、精提升”理念创建花园乡村,实现乡村风貌完整、舒适宜居、富有活力、人文和谐。创建花园乡村集中体现青田的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是实现青田美丽乡村根本性蝶变、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最美侨乡的标志性工程。

(一)建设标准

1.目标任务。2022年创建花园乡村30个,其中精品花园乡村5个。

2.创建对象。列入2022年民生实事对象分两类:一是新启动创建花园乡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二是对照 2022 年1月14 日市村庄整治办印发《关于开展丽水市第二批花园乡村创建认定工作的通知》(丽村整建办〔2022〕1 号)新要求,进行提升续创和参评精品花园乡村的创建村。2021 年已创成命名的各地第一批花园乡村明确不列入今年民生实事。

3.指标分解。2022年新启动创建花园乡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共15个,提升续创花园乡村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共15个,详见(附件)。

4.创建标准

(1)生态优良。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制度;人居环境洁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农村公厕规范管护;开展田园日常动态保洁,清除田园垃圾,整治田间地头、沟渠水边的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村庄绿化、水体净化、地面洁化、田园美化。

(2)村庄宜居。服务配套完善,村庄道路通畅,路灯设置合理,邮政、网络等覆盖到村;无新增违章建筑,保护村庄整体风貌;房前屋后整洁,农具等生产生活用品有序存放;无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经费保障、管护到位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基本实现布局合理化、设施规范化、风貌特色化、管护制度化。

(3)产业发展。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条件,发展菌、茶、药等地方农业主导产业;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加强村庄资源整合,开展“两进两回”工作,积极推动乡村市场化运营,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以上;基本实现产业特色明、经营效益好、收入水平高。

5.评定办法。花园乡村创建共设置100项指标。其中有38项需要现场检查,25项由乡镇(街道)政府提供完成情况,37项由县级农业农村、建设、妇联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进行认定。以创建认定分数高低确定花园乡村和精品花园乡村。市村庄整治办对花园乡村实行实地抽验,对精品花园乡村创建村实行逐村实地评价。

(二)进度标准

进度20%:列入当地创建计划并启动创建工作,以县村庄整治办印发工作计划为准。

进度40%:创建工作和项目实施达到一定程度,整体进度达到40%,以县村庄整治办现场核验报告及上传现场视频为准。

进度60%:创建工作和项目实施整体进度达到60%,以县村庄整治办现场核验报告及上传现场视频为准。

进度80%:创建工作和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以县村庄整治办组织认定并向市村庄整治办行文上报花园乡村名单为准。

进度100%:创建工作和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基本实现创建目标,以市村庄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验并公布花园乡村名单为准。

(三)满意度标准

结合实地评价,以问卷调查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创建乡镇、村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满意度调查。同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并激发其主体积极性,加强民生实事项目长效管护等工作监督,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第一时间反馈处理结果。

二、工作计划管理

(一)新创建花园乡村

1. 4月30日前,完成排查调研,各地立足省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实际,确定列入今年民生实事计划。

2. 5月30日前,各创建村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启动花园乡村微改造等项目建设。

3. 6月30日前,乡镇对创建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县级部门对创建村进行一次全面指导。

4. 7月30日前,县级完成花园乡村创建认定,相关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村庄整治办。

5. 9月30日前,市级组织力量对各地花园乡村认定工作进行抽验,对参评的精品花园乡村创建村逐村实地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发文。

(二)提升续创花园乡村

1. 4月30日前,立足工作实际,确定列入今年民生实事提升续创花园乡村创建村名单。

2. 5月30日前,制定提升续创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推进续创提升工作。

3. 6月30日前,县级完成花园乡村提升续创工作,相关名单行文上报市村庄整治办。

4. 9月30日前,市级组织力量对各地花园乡村提升工作进行抽验,对参评的精品花园乡村创建村逐村实地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发文公布。

上述工作计划完成时间均为底线要求,各地要在确保项目质量、群众满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创建工作进度,尽早完成民生实事;民生地图中项目平均进度应不小于时间进度(月度数/12*100%)。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花园乡村创建专班指导全县开展花园乡村创建工作。县直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抓好新时代美丽乡村(花园乡村)建设任务的落实。花园乡村创建村所在乡镇的乡(镇)长(街道主任)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指导服务。发挥乡村振兴首席专家、花园乡村微改造专家的作用,分类指导花园乡村创建。要与时俱进,迭代升级花园乡村建设模式,加强乡村业态植入和战略经营,激活历史文化村落,振兴红色乡村,精品培育未来乡村。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农家地景”打造,让其成为花园乡村最鲜明、最瞩目的地标载体。

(三)加强资金保障。对被评为精品花园乡村的,市级财政局给予一定奖补资金。要进一步加强政策、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深入推进花园乡村创建。同时,鼓励乡村引入工商资本或自筹资,建设美好家园,助力乡村振兴。

附件:2022年青田县市级民生实事花园乡村创建名单

附件:

2022年青田县市级民生实事花园乡村创建名单

序号

创建乡镇

花园乡村

其中:精品花园乡村

备注

1

海口镇

界阜村


提升续创

2

高市乡

雄溪村


提升续创

3

洞背村

洞背村

提升续创

4

高市村


提升续创

5

祯旺乡

上垟村


提升续创

6

祯旺村

祯旺村

提升续创

7

吴畲村

吴畲村

提升续创

8

章村乡

颜宅村

颜宅村

提升续创

9

吴村村

吴村村

提升续创

10

海溪乡

西园村


提升续创

11

马岙村


提升续创

12

大元村


提升续创

13

北山镇

泉山村


提升续创

14

巨浦乡

西坑村


提升续创

15

仁宫乡

仁宫村


提升续创

16

高湖镇

内冯村



17

黄垟乡

石坑岭村



18

吴坑乡

石洞村



19

平岩村



20

吴坑村



21

大仁村



22

小舟山乡

葵山村



23

黄员平村



24

贵岙乡

孙坑村



25

贵岙村



26

三溪口街道

吴山村



27

舒桥乡

蔡坑村



28

祯埠镇

陈篆村



29

海溪乡

石垟巷村



30

北山镇

箬坑村



合计

18

30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