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的有效性、生动性及多样性,使安全教育入心入脑。根据《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青田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青田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安委办〔202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教育优秀宣传作品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项目
1.中小学、幼儿园: 绘画
2.中小学:征文
3.教 师:新媒体短视频
二、评比内容
(一)绘画要求
1.以“安全生产月”内容为主题,富有想象力、个性鲜明、构图新颖,起到警示教育或科普教育的绘画作品。
2.内容不限、类型不限,表现形式不限。绘画4开:在作品的背面注明学校、班级和作者姓名和指导师姓名联系方式。
3.作品可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
4.参评作品要富有创新,便于推广,照搬已发表和公开展示的作品一律取消评比资格。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1.紧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主题,文章语句通顺,内容完整,思想感情积极向上。
2.内容不限、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小学段字数不超过600字,初中段字数不超过800字,高中段字数不超过1000字。
3.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写规范字。
4.来稿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参加过其它比赛,未在刊物上公开发表。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三)新媒体短视频内容及要求
1.参赛作品以个人名义参赛。可师、生单独参与,也可师生多人合作。
2.作品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主线,形式多样,在较短的时间(不超过2分钟)内体现宣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方面的短视频(以抖音、快手等主流短视频拍摄形式为主),可以学生角度、教师角度、师生角度等多形式进行拍摄。
3.作品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作品应为参赛教师本人原创,不得涉嫌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不得存在侵犯他人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得存在违背公序良俗和知识产权纠纷等情形。若违反要求,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收回所获奖励。
4.作品报送后不得将参赛作品以个人名义进行公开发布,以及版权转让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有权在后续使用和公开发布参赛作品。
(四)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作品报送和评比
1.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师生、家长参与活动,把作品评选活动与本校“安全生产月”教育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参赛绘画(上交纸质作品)、作文(上交电子稿)、短视频(上交电子稿)以作品名称+学校+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联系方式命名与带有公章的《学校参赛作品报送表》PDF形式于6月17日前报送至教育局安全科杨官印钉钉,未由学校统一上报的作品一律不受理;联系电话:0578-6808310。
3.在全校(园)评选的基础上,原则上,12个班级以下的学校,每类作品各报送1-2件;12-30个班级的学校,各报送2-3件;30个班级以上的学校,各报送3-4件。
4.县教育局将组织评委组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每样作品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评出优秀指导师若干名。同时择优推荐优秀新媒体宣教作品报送市级参评。
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
青田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教〔2022〕34号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 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教育优秀宣传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wps青教〔2022〕34号青田县教育局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 青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教育优秀宣传作品评比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