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公告(2022年第02号)
发布时间: 2022-06-27 15:58:36    文章来源: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作者:   


为了养护青田县渔业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青田农业农村局拟于2022年07月05日在青田县水域开展增殖放流,现公告如下:

1. 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

品种:三角魴,规格:3厘米/尾以上,数量:200万尾

青  鱼,规格:3厘米/尾以上,数量:100万尾

2.增殖放流区域:大溪青田段五里亭库区、外雄库区,三溪口库区,小溪青田段,瓯江青田段太鹤湖。

3.临时限制捕捞措施:放流结束后15天之内在放流区域禁止除垂钓外的一切捕捞行为。

4.青田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在上述水域违规捕捞和炸、毒、电鱼的,请广大市民群众予以监督,拨打举报电话13666556700或110。


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