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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2-117078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6-21 16:22:20

文号:青政发〔202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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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发〔202265

青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青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体育现代化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依据中办发〔2021〕61号《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丽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基于体育强国、健康浙江、体育强省建设部署,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充分运用山区26县率先完成省体育现代化县创建的成果,紧紧瞄准“体育赋能城市、运动振兴乡村”的发展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全民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主线,推动数字化引领发展提高惠民实效,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力争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8%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4.6%以上,体育现代化县创建成果走在山区26县前列,把青田建成全体市民体质增强、体育产业发展壮大、体育文化氛围浓郁的健康之城。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引领工作,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全民健身重点领域相关标准,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制定项目团体标准。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体系,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384号),制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等政策文件。确保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均等享有。

(二)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普惠工程,编制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践行全龄友好理念,优化城市健身功能布局,增加农村地区体育健身设施。“十四五”期间,计划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70%乡镇街道建有高质量足球场,力争新建全时段全民共享的体育场一处,打造国家级水上运动基地一个、太鹤湖青少年水上运动训练基地一处,新建天然水域泳场一处,对县级全民健身中心进行提升改造,新增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4个,新增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21个,乡镇、村级全民健身广场1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个,百姓健身房15个,推进步道建设,建成160公里以上“环丽步道系统”、135公里以上“丽水市大花园瓯江绿道”。挖掘开发利用旧厂房、屋顶、高架桥下、地下室及河滩地等空间,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强体育部门参与重大公共项目建设、新建居住区、社区规划、验收机制,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群众健身设施标准。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政策。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并开放共享。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体系。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率。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鼓励社区、村级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青田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引进运动损伤康复机构,发挥科学健身在促进全民健康、养生保健、疾病预防和康复治疗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管理与服务模式。

(四)发挥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作用。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根工程。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增强体育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实现县级体育总会实体化,县“1+25”组织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和乡镇(街道)“1+8”(1个体育总会分会或工作站和8个以上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四化”(实体化、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和创新活力,鼓励体育社团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功能。开展对单项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估。

(五)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依托我县丰富的山水资源,围绕打造山、水、陆、空“四位一体”中国最美户外体育运动天堂要求,大力发展皮划艇、水上摩托、冲浪滑板等水上运动,积极承办国际赛事,培育全民健身大型水上运动品牌赛事,开展溯溪、瀑降、露营等赛事活动;鼓励发展轮滑、帆船、赛艇、航空极限运动、冰雪运动等时尚体育项目;充分发挥“侨乡”特点优势,大力发展侨乡足球产业,开展国际定向、骑行、智力运动等赛事活动。建立“支持鼓励各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制。

(六)推进全民健身事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春苗工程,制定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机制,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各校在传统体育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开设太极拳、围棋、象棋、游泳、帆船、桨板、滑雪、轮滑、航模、海模型等课程,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深入推进体卫融合,制定实施促进体卫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运动预防慢性病技术指南。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健康体检范围,制定运动康复治疗项目列入医院收费目录等制度。深入推进体旅融合,开辟体育-旅游-娱乐融合项目,支持社会团体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运动项目。

(七)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坚持整体智治理念,实施数字体育引领工程。整合健身场地、赛事活动、健身指导、体质测试等便民事项,打造公共体育一站式服务应用。推广智慧场馆管理系统,推进环太鹤湖智能健身场景、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培育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线上品牌,构建全民健身活动赛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推广运动积分制度。积极引导各级运动协会、机构和平台探索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常态化办赛模式。

(八)实施全民健身体育文化繁荣计划。营造更具影响力的体育文化氛围。大力弘扬“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体育文化精神,传递“参与体育、享受乐趣”的全民健身理念。结合“寻根夏令营”等涉侨活动,传承和推广传统民族体育文化,促进东西方体育文化交流。通过学校体育文化节、运动会途径挖掘体育文化元素,提升学生体育核心素养。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体育专栏,加强体育文化传播,激发拼搏精神,促进邻里和睦。支持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音乐创作、体育摄影作品展示和评选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体育部门牵头制定实施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人才队伍的建设,完善人才的选拔、培训、组织、管理机制,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四)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作用,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等的指导监督,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绩效评估。开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并于2025年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与全民运动健身模范乡镇、街道和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等创建相关联,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印发

青政发〔2022〕65号(纸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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