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青征启告〔20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青田县教育局实施海口镇2022年1号地块(海口镇幼儿园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海口村、界阜村、泗洲埠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海口镇海口村、界阜村、泗洲埠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20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青田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海口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后,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口镇2022年1号地块拟用地范围图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抄送: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