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鹤城、瓯南、油竹、三溪口街道工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06-10 15:03:42 来源: 作者:

青田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鹤城、瓯南、油竹和三溪口街道工委关于2021年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四个人大街道工委过去一年的工作,原则同意各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计划,决定批准这四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鹤城、瓯南、油竹三溪口街道工委要在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扎实开展街道人大工作。根据《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街道办事处在编制2023年度街道预算草案时应征求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在征求县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和其他有关方面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及时反馈至街道办事处,并将街道预算编制的有关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要列为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的日常监督内容,并将监督有关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街道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列入人民代表大会重点审查内容。

县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管理,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积极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和居民议事会成员民主议事,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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