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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更深入惠及个体工商户
时间: 2022-05-31 10:11:34 发布机构: 青田 点击数:

近年来,县财政局立足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保持政府采购领域的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发展预期,紧抓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手段,锚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一)降低准入门槛

根据《青田县政采云推广实施工作方案》,青田县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应用政府采购云平台,踏出了“互联网+政府采购”的第一步;同年10月18日印发《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初步打下了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的“四梁八柱”。为拓展政府采购线上交易规模,县财政局和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积极协助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广大供应商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取得积极成效。仅在2018年,就实现电子卖场交易规模1.25亿元,完成项目采购中标数量139个,拿下“开门红”。2019年,为激发市场活力,实现供应商库共享、商品库共用,县财政局贯彻《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为已入驻的200名个体工商户完成培训、转型,在根源上解决新入驻个体工商户重复建设网上超市的问题。

(二)提升减负降费力度

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体系作用,优化各类保证金收取制度,是近几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为减轻广大供应商的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青田县自2019年5月起全面取消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2019年到2021年,青田县累计减收投标保证金约8800万元;2021年,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累计清退到期保证金77笔,总额470.81万元。同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政策倾斜

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中的“晴雨表”,围绕“小本经营者”的急难愁盼,财政部、工信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县财政局结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要求,提出多个纾困举措,筑起保障公平竞争的高墙。据统计,2019年青田县中小微企业成交项目金额占比仅为76.45%,电子标项目占比不足1%;而2021年两项指标已分别增长至95.21%、99.36%,其中小微企业的交易占比为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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