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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78/2022-116492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5-30 11: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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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技校、局属事业单位,青田电大:

为做好青田县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223)文件精神,依照相关政策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工作环节,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要有利于深化高中课程改革,鼓励各高中走特色化、多样化的发展之路;要有利于规范高中招生秩序,促进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招生对象

在青田县参加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下同)的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各高中段学校必须按照《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丽水市2022年高中段招生计划的通知》(丽教计〔202232号)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

(三)青田县所有高中段学校招生均须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各普通高中学校将根据本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前提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青田中学要求达到2A2P以上,其他学校要求达到4P以上),按照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录取,同分的以名次号在前的先予录取,以市名次号为准。

(五)投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名次号从高到低,按普通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六)各高中段学校在公布录取结果时,公布最低录取成绩名次号和相应分数以及录取人数。

四、录取顺序和办法

志愿填报平台第一段和第四段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录取,第二段和第三段由县教育局组织录取。县平台录取顺序:第一轮青田中学;第二轮县域其它高中;第三轮跨县域高中。

(一)青田中学

1.县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生129名。

2.普通生285名(含域创新计划航模特长生2名,县域创新计划体育特长生6名)。

3.分配生429(含县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生129名)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青田中学2022学年分配生名额分配表》),中考成绩总分3在[1,1000]区间内,根据学生志愿再按考生中考成绩名次和学校分配生数从高到低录取。

4.以上名额未完成的计划纳入普通生补录

(二)县域其它高中

1.特长生和华侨国际学校外籍华人、华侨、华侨子女

录取学校为第一志愿或青田中学为第一志愿而录取学校为第二志愿的考生。

1)特长生按各校招生章程录取

2)华侨国际学校外籍华人、华侨可以全录取;华侨子女在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可以全录取。

2.普通生

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三)跨县域高中

参照县域普通生录取办法录取

五、招生纪律

(一)各校应严格遵守省、市有关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2022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杜绝各种违规跨区域招生、有偿招生和违规招生宣传等行为。如果学校违规招生,将不能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重新注册学籍。

(三)对各种违规招生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青田中学2022学年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青田县教育局

20225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docx青教〔2022〕28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wps青教〔2022〕28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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