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全县教育系统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教育系统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全县师生安全意识,促进广大师生了解掌握应急救护知识和急救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 讲话和关于健康中国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共同富裕教育先行” 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理念,增强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减少意外伤害,把安全教育、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环节、学生成长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 “人道 博爱 奉献”的社会新风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工作目标
为促进师生掌握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今后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将作为学校常态工作开展,到2025年,全县教职工取证率达到100%,普高高三、中职就业班学生年度取证率达到90%以上,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三、领导小组
针对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的要求,结合实际,成立我县教育系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护培训开展指导工作。
组 长:陈建锋
副组长:徐绍来 叶永平 曾松彬
成 员:陈勇民 郑碎康 各中小学分管副校长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全县教职员工、食堂工作人员、中职学校就业班高二学生及高考班高三学生、普高高三学生必须参加相应的课时培训并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幼、小、中学学生要求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每学期不少于2次,新生入学军训期间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
(二)时间地点
由各受训单位和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社会服务处协调联系,于6月15日前上报学校救护培训联络人名单报给县职业技术学校社会服务处(联系人:郑碎康,联系电话:13757850212(640212))
(三)培训内容
1.根据《浙江省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以及中毒(化学和食物)、触电、溺水、烧伤等意外伤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公共安全、防灾避险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2.课时要求:
(1)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学时16课时,课程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操作、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救护员证。
(2)普及培训;学时2-4个课时,分集中培训和分班级分时培训,可多形式开展,重点针对意外损伤、水灾、气象灾害、地震、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普及培训需要上报培训照片和培训人数至培训处,邮箱:2796571498@qq.com。
(3)考核发证:授课老师及救护员考核由职业技术学校红十字培训基地统一安排,发证由县红十字会统一发证。
五、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中小学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各学校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为联络员,负责组织和联系培训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积极推进,认真履行各职责扎实推进开展救护培训。确保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各校要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中小学生的教育内容,精心组织安排本校师生参加培训学习,学习期间对师生加强安全教育和责任心教育,认真学习,掌握技能。
1.遵守课堂考勤,不得缺席。
2.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保持室内清洁。
3.认真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救护知识,完成老师布置的救护操作练习。
4.爱护设施设备,爱护红十字救护设施和教学用品。
(三)注重质量,严格把关。要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的四统一要求,更具培训对象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科学安排时间,确保培训所需学时和质量,严把考核发证关口。
(四)加强协作,确保实效。各学校要加强与培训处协调联系,共同研究指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部署,定期沟通交流,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青教〔2022〕26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wps
青教〔2022〕26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