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的规定,经研究制定了《青田县关于贯彻<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征求你们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27日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至青田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91号115室,邮编:323900,联系人:吴冬梅,联系电话:0578-6831147,传真:6834700。)
附件:青田县贯彻《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