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经研究同意,决定变更2022年度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2022年度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承办科室按照《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青政发〔2017〕242号)、《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九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制度的通知》(青政发〔2021〕126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相关科室通力配合完成。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3日
2022年度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安排 | |
程序环节 | 时间安排 | |||||
1 | 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 | 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 审批科、储备中心 |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 | 公众参与 | 2021年9月 |
专家论证 | 2021年12月 | |||||
合法性审查 | 2022年4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2年5月 |
抄送:县府办、县监察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