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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生活,确保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21]5号)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2021春节期间,给予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县2021年2月份在册低边、特困、孤困儿童、低边人员。
二、发放标准
低保人员按本人2月份低保补助金额发放;分散特困、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按每人500元发放;低边人员按每人300元发放。低保家庭中的困境儿童按低保人员标准发放;低边家庭中的困境儿童按困境儿童标准发放。
发放低保人员9596户15520人计11026987元;特困供养223人计111500元;孤困儿童137人计68500元;低边人员4439户8572人计2571600元。共计13778587元。
三、发放要求
此次下发补助金为2021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生活困难补贴,通过乡财系统,直补到户,请做好通知和解释工作。
附件:2021年2月低保边缘户春节期间临时生活补助汇总表.xlsx
青田县民政局 青田县财政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