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浙江鑫鸿钼业有限公司、青田县石平川钼矿集中开采区乌岩尖矿段钼矿、青田县石平川钼矿集中开采去十五石矿段钼矿、青田县瓯南街道陈学村圣公旨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省厅文件要求经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组织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完善,并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现予以补充公告。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