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表(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单位预算表附后)
(一)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县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市化规划。参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4.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5.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
6.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参与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价格调控工作、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8.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产权要素资源配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国内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央企对接、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
10.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参与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11.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12.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战略、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县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参与实施国内区域合作交流、拓展国内市场。
13.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4.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青田建设。
15.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16.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17.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县直单位对口工作,分类指导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县之间的合作协议。
18.负责构建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储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油储备、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20.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即发改局局本级预算。下属统一核算单位4个,分别为青田县能源管理服务中心、青田县服务业发展管理中心、青田县发展研究中心、青田县项目管理中心。
二、2022年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1603.58万元。
(二)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入预算11603.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67.95万元,增长174.0%,主要是科学技术资金及项目数量、规模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03.58万元,占65.5%;政府性基金收入4000万元,占3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专户资金0万元,占0.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0%。
(三)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支出预算11603.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67.95万元,增长174.0%,主要是科学技术资金及项目数量、规模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8.43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9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56.38万元,占10.8%;日常公用支出109.5万元,占1.0%;项目支出10237.7万元,占88.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03.5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603.58万元、政府性基金4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8.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88万元。
(五)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03.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67.95万元,增长79.5%,主要是科学技术资金及项目数量、规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8.43万元,占25.4%;科学技术(类)支出1800万元,占2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79万元,占1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49万元,占1.3%;卫生健康(类)支出92.79万元,占1.2%;城乡社区(类)支出2598万元,占34.2%;住房保障(类)支出103.88万元,占1.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73.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事务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5.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519.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18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及转拨企业技改扶持项目资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9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及转拨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67.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33.8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2.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259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的前期规划及编制。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103.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5.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是2022年项目前期规划编制预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40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规划及编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3%。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县市对口单位来青进行重大调研、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开展增多,调研及公务活动支出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03万元,下降14.1%,主要是行政人员减少及办公费预算标准降低。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37.7万元,一级项目7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