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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青田县县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释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县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针对《青田县县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青文广旅体〔2022〕 号)进行认定。
二、制定依据
1、《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
2、《浙江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133号)
三、总体要求
本办法所称县级体彩公益金,是指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和分成比例,从我县销售体育彩票筹集的公益金中返还的,用于体育事业和与其相关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了五个方面,一是使用范围和支出内容,包含4条内容;二是资金管理,包含了9条内容;三是监督检查,包含了3条内容;四是附则,包含了3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