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质量共同富裕的世界青田 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生态工业发展政策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围绕鼓励做强做优、推动创新强工、突出招大引强、推进转型升级、发展数字经济、强化要素保障等六大领域,明确30条具体措施,加强了对企业创新升级、效益提升、提容扩产、数字赋能等方面的奖补力度,突出了对战略性新兴、数字经济核心、高新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重点扶持,强调了对闲置空间“腾笼换鸟”、低效工业企业效益提升、小微园区入驻企业成长的政策引导,条条“含金量”高。
对产值突破企业、年度上规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奖补金额大幅提高,奖补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对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重点投资项目(含新建、技改),或战略性新兴、高新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实际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设备奖补比例从10%提高至15%,奖补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对新引进的重大企业及高精尖人才创办的制造业企业、A类规上企业竞买工业用地的,购地后增长的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最高可达地方综合贡献的100%。
对企业购入闲置空间后达到要求(规上年销售收入提升15%以上,新引进企业需上规)的,按实际交易额的2%奖补企业。
科技创新政策
《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上一轮科技政策的基础上扩面提效,围绕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载体建设、科技金融融合、研发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集聚、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工作保障等8大领域,明确20条具体措施,加大对高新产业培育、平台能级提升、科技研发投入、科技项目攻坚等方面的奖补力度,突出对人才科技企业、领军型企业、人才孵化项目的重点扶持,补齐科技发展短板,为青田创新驱动注入新活力。
加快科技创新主体培育
支持规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新认定由25万元提高到60万元,重新认定由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
支持规上企业中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由8万元提高到15万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对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对列入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给予奖励20万元。
人才科技企业(由县人才办、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认定)自成立起三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综合质量效益情况分别给予60万元、150万元、5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专门制定“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奖补政策,按年度研发费用的20%给予奖励,每家不超过100万元。
全面提高企业研发奖补比列。企业年度研发费达到 50 万元以上且实现增长的(不包括首次清零),基础部分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不变,但在研发费增量部分由原来5%提高到10%,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的增量部分由原来8%提高到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累计奖励额由不超过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鼓励企业创新机构建设
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给予奖励150万元。
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奖励100万元。
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给予奖励30万元。
新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给予奖励30万元。
金融支持制造业政策
《青田县关于促进制造业贷款投放实施意见》围绕制造业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双提升,制定2022年-2025年制造业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10%的目标,通过建立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分档考核机制、强化对金融机构和企业财政激励机制,重点建立制造业企业金融分类扶持机制,按照企业综合评价等级和科技属性分类扶持,重点对A、B、C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A类和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的B类企业开展金融分类扶持。同时,加强动产抵押担保机制研究和实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作用,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房产余值抵押。
此外,县里还出台了《青田县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暨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设立了6个专项推进组,凝心聚力强势推进,坚决打赢“腾笼换鸟”低效整治提升攻坚战,全力加快“亩均论英雄”改革向纵深推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修订了《关于精准对接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主动赋能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了企业股改和上市全流程固定奖励,通过政策“风向标”作用,在鼓励企业股改上市、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