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青田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季景景等2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03月10日至03月16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青田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8-6512087,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电话:0578-6505305
通信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江桥路53号县农业农村局313办公室
邮政编码:323900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招聘岗位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1 | 季景景 | 女 | 33112119******2986 | 工作人员 | 合格 | 合格 |
2 | 季程宇 | 女 | 33252219******4426 | 工作人员 | 合格 | 合格 |
青田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