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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丽人社〔2017〕236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业(工种) | 等级 | 补贴金额(元) |
1 | 章娅娅 | 茶艺师 | 四级 | 1500 |
2 | 张海侠 | 茶艺师 | 四级 | 1500 |
公示期为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578-6835876
联系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29号
青田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