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相关规定,县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严格的目录化管理,拟编制2022年度全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我镇起草了《高湖镇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2年1月27日到2月27日征询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高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