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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溪镇项目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增强中介机构选择的透明度,严格把关中介服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温溪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中介机构的分类:主要按照涉及工程项目所需的中介服务进行分类;
(二)中介机构的取费和决策层级:中介服务取费标准原则上应按照相应国家标准下浮,且下浮率应≥25%;中介服务中选单位的决策层级按照标的金额进行划分;
(三)中介机构的选择原则:充分考虑中介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与服务项目的匹配程度等;
(四)中介机构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履约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工作态度情况等方面,若有重要考核内容不达标将进行相应处理。
三、适用范围
全镇
四、文件施行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政策咨询:严梦婷 0578-6092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