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行动计划(2021—2022年)》(浙综改〔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青田县工作实际,拟定了《关于温溪镇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等12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qtcgzf@163.com
2.邮寄方式: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涌泉街22号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青田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邮编:323900
3.联系人:虞颖辉 电话:0578-6508313
附件1关于温溪镇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等12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1).doc
附件2:《青田县人民政府赋权12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8日,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温溪镇人民政府、鹤城街道办事处等12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1月9日,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采纳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