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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2539/2022-113948 发布机构: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2-02-11 16: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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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我局认真对照《2021青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法治青田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各项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营造了民主、公正、健康的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氛围,为深化法治青田建设夯实法治基础,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作为衡量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质量好坏的标准之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普法联络员队伍,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督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加强和上级普法机构的联系、沟通,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党委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工作,按时向县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党委(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以上,不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把法制宣传教育、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纳入议事日程,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主动认领普法责任,保障措施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主动认领普法责任,扎实有效和广泛深入地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凡是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优先予以保证,普法宣传材料、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等工作做到优先安排,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为普法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地组织和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着力抓好系统内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并落实《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扎实开展“学法建档”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应知应会考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及时报送“以案释法”案例,通过案例汇编、发布、研析等推动执法、司法与普法同步开展,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旁听。积极拓展学习教育形式方式,使全系统干部熟悉相关法律和行政程序,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一是对系统中实际已不再具有持证资格或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信息,予以注销;二是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浙司函〔2021〕20 号)要求,做好新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准备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把审查关。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工作,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做好合同审查与报备工作,对局签订的34份合同规范开展简易审查,合同金额超200万元的12份合同报司法局备案;三是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处罚、结案全过程把关,共审查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5件;四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编制《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组织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

(二)加强自然资源法制宣传。“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土地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分别在5月、6月配合县科技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做好减灾防灾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涉土涉矿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对地质灾害隐患、土地垦造、矿山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做到安全生产,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重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制度和工作计划。

四、依法文明执法,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我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18,按照“谁执法谁记录”的原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分案分类存储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双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实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政策法规科参与本单位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按照重大行政执法程序对重点案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

2021年,我局未发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执法扰企等问题;也未发生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造成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

五、有效化解争议,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是在初信初访办理过程中,将领导审签制、三见面制度、跟踪回访制度等执行到位,确保初信初访办理件符合平台录入要求;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信访工作制度以开展“走访服务”活动六个一批实践活动为契机,实现局领导带案下访常态化。是充分发挥基层自然资源所前沿阵地作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核实,配合局机关各科室共同做好信访事项答复处置工作。2021年共受理涉土涉矿信访案件181件,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的线索核查3件,相关办件均依照相关规定限时予以办结。

)主动参与县矛调中心工作作为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常驻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县矛调中心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受理、调查、答复,同时承担事权单位的接访调解任务领办矛调中心交办的王某中请求撤销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行政复议案件并成功化解,当事人最终撤回复议申请

)妥善解决信访积案整改中央巡视反馈征地拆迁信访问题1件县信访局转交的省信访局交办重复信访件7件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信访积案3件,调查报告均已通过审核

切实落实重点时段维稳安保工作。我局在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要时期,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梳理涉土涉矿隐患,24小时安排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严格执行信访信息报送制度。

(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1年新发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件(其中1件不予立案),败诉1件;新发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2件不予立案),败复0件。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后撤诉5件、撤复1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出庭应诉率100%。

六、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发量与败诉率双下降的目标任务完成难度大,应诉应复以及争议实质性化解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法治审核要求日益增高,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够,形势所趋确需配备公职律师;三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努力完善制度措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不断提高自然资源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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