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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青田县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686/2022-125482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2-12-07 15: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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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青田县十次会议

54号提案的答复

 

刘晶晶叶尚微季飞燕 叶巧玉夏伟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社区托育”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青田县由卫生健康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整合资源,努力补齐托育服务供需缺口方面短板

一、加强政策保障

为全面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目标,加快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普惠性托育供给。青田县先后出台《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青田县幼儿园托班奖补政策》,制定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班服务改建经费、师资经费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民办托育机构建设经费补助,民办幼儿园托班奖补政策。县卫健局积极协调,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服务供给,2022年共新增托位310个。三年来在15个乡镇(街道)建有托育机构,共建设托位1102个,托育机构乡镇(街道)覆盖率达46.7%,千人托位数达3.02个。  

二、强化体系建设

(一)健全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指导。结合全县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开展科学育儿指导,主要通过养育小组活动、亲子活动、线下育儿学校、线上课堂入户指导、推行母子健康手册等形式,为家庭育儿提供科学养育、儿童早期发展的专业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产后28天内上门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率达98.57%。依托县妇计中心专业资源,分别于2017年、2020年成立了青田县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青田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两大中心的成立,在规范全县托育机构卫生健康工作、相关从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家庭科学育儿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疾病预防、营养膳食、生长发育监测等核心工作起着引领、指导的作用,全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保育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积极组织管理人员分别赴杭州、瓯海等地培训、参观学习,大大提升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能力二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公办幼儿园增加托班服务供给,支持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前期调查显示,我县幼儿园设托班有28家机构,866个托位,实际招收婴幼儿数445人,加上民营托育机构补充,目前我县托育服务供给较为充裕下一步,将逐步规范推进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满足群众需求。

(二)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由卫健局牵头,对辖区内托育机构每学期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检查和安全防控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

(三)强化保障体系方面。落实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提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提供房产、土地用于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公办幼儿园增设托班服务改建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当年符合备案要求并成功备案的机构,按每个托位给予20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

三、加强技能培训

青田县依法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确定从业人员岗位性质,对育婴员、保育员等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培训、职后培训,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和社区亲子活动指导等服务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同时,选派多人次到杭州、瓯海等婴幼儿照护服务先进地区交流学习。下一步,积极谋划扩大学习范围,进一步提升我县托育服务的整体水平。

最后,感谢您们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尤其对托育服务工作提出许多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优化政策,让托育服务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望以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电话:6500822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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