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组〔2022〕34号
关于下达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下达2022年“七一”各项慰问资金,做好相关走访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慰问金不少于5000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机关离退休老党员慰问金不少于300元/人,2022年上半年去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仍享受慰问;
2.生活困难党员和因疫情致贫的生活困难党员不少于1000元/人,各乡镇(街道)生活困难党员慰问人数综合考虑党员数、下辖村社数及历次慰问情况确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困难党员慰问人数根据前期排摸数确定。
二、慰问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由联系县领导或基层党委负责人上门慰问(其中2022年上半年去世仍享受“七一”慰问的老党员家属可视情走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机关离退休老党员,可上门走访慰问,也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进行慰问;
2.生活困难党员,可上门走访慰问,也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进行慰问;可适当扩大走访慰问范围,做好因疫情致贫的困难党员帮扶工作,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可走访慰问,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配套,做到专款专用。
三、慰问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包乡走村、“一联八”以及宣讲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带头深入基层一线,主动下基层、进家门,积极做好走访慰问、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2.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慰问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防止优亲厚友,防止慰问资金挪为他用甚至发生腐败案件,确保专款专用。
3.要做好走访慰问活动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尊重爱护老党员的良好氛围。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走访慰问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要注重发挥走访慰问的政治功能,使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述各项经费共计802800元(附件1),已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现下达给你们。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须在七一前完成发放工作,并于6月30日前上报慰问名单(附件2)至组织科张育畅处,联系电话6819725,743100。
附件:1.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拨款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名单
2.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名单汇总表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7日
附件2: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1: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拨款清单及老党员名单.xls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