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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经费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380/2022-126256 发布机构: 季宅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12-27 11:59:33


 


 

 

 

 

 

 

青组〔202234

 

 

关于下达2022“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经费的通

 

各乡镇(街道)(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下达2022“七一”各项慰问,做好相关走访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慰问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党员慰问不少于500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机关离退休党员慰问金不少于300/2022年上半年去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仍享受慰问;

2.生活困难党员因疫情致贫的生活困难党员不少于1000/各乡镇(街道)生活困难党员慰问人数综合考虑党员数、下辖村社数及历次慰问情况确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困难党员慰问人数根据前期排摸数确定。

二、慰问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由联系县领导或基层党委负责人上门慰问(其中2022半年去世仍享受“七一”慰问的老党员家属可视情走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机关离退休老党员,可上门走访慰问,也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进行慰问

2.生活困难党员,可上门走访慰问,也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进行慰问可适当扩大走访慰问范围,做好因疫情致贫的困难党员帮扶工作,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可走访慰问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各单位配套,做到专款专用。

三、慰问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包乡走村、一联八以及宣讲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带头深入基层一线,主动下基层、进家门,积极做好走访慰问、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2.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慰问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防止优亲厚友,防止慰问资金挪为他用甚至发生腐败案件,确保专款专用

3.要做好走访慰问活动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尊重爱护老党员的良好氛围。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走访慰问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要注重发挥走访慰问的政治功能,使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述各项经费共计802800元(附件1,已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现下达给你们。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须在七一前完成发放工作,并于630日前上报慰问名单(附件2至组织科张育畅处,联系电话6819725743100

 

附件:1.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拨款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名单

      2.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名单汇总表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2022627


 附件2: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名单汇总表.xlsx附件1:2022年“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慰问拨款清单及老党员名单.xls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22627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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