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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青田县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2192/2022-125333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2-12-02 16: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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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青田县十一届一次会议

47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管理和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展

(一)现有充电基础设施分布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公共充电桩94个,其中交流充电桩53个,直流充电桩(快充桩)41个。直流充电桩分布于:腊口镇政府4个、船寮车管所4个、船寮高速服务站8个、交警大队桥下停车场15个,浙石油旗下山口站、北山站、阜山站、油竹站四座综合供能服务站共10个。如各位委员所建言,我县直流充电桩占比较低,主城区分布较少,布局有待完善。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情况

2021年,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建设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充电站选址。最终,确定在城区四个街道及温溪镇、船寮镇、东源镇、高湖镇、腊口镇9个乡镇街道范围内确定15个充电站选址,并编制完成《青田县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十四五”布局规划》。其中,高湾高速入口桥下公共充电站、温溪意尔康高速桥下公共充电站、船寮镇高速大桥下公共充电站同步纳入《青田县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5年)》,力争到2025年,全县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三)住宅小区配建充电桩情况

2020年起,我县新出让的住宅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需按照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配建充电桩,建成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总数量(占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的比例)不少于10%,快充停车位配置数量(占建成时充电停车位总数量的比例)不少于2%。同时,住宅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适当预留相关变配电设备设置条件。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公共充电站建设

今年我县计划建设高湾高速桥下充电站、水南青咖旁停车场充电站两个直流充电站,每站设12个充电桩。其中,高湾高速桥下充电站按高速管理处要求,需进行安全评估,目前还在审批中。水南青咖旁停车场充电站已完成物料采购,计划6月开工。下一步我局将协调有关单位加快公共充电站建设,推进规划项目落地。

(二)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公共充电桩

为解决老旧小区充电难、“飞线”充电不安全的问题,县城投公司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视停车位情况规划建设了一批机动车、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其中石门小区建设新能源充电桩4个,锦竹苑小区建设新能源充电桩2个,下一步县城投公司将在栖霞小区改造过程中建设新能源充电桩8个,缓解新能源车主充电难问题。

(三)新建住宅小区或社会停车场增设公共充电桩

2020年有关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充电设施的规定执行起,我县尚无住宅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下步我县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将在住宅开发项目审批及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配套充电设施的规定。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市场行为,流快充桩及附属变电设施成本较高,我县将继续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青田县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十四五”布局规划》为基础,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积极做好招引投资过程中的咨询服务工作。

(四)原分时租赁充电桩升级改造

因原驿动分时租赁汽车退出市场,为确保用电安全,部分分时租赁充电桩断电停用。目前我县已确定青田县振新电力有限公司为分时租赁充电桩改造主体,下一步该公司将开展分时租赁充电点改造,预计本年度可新增充电点位7个,充电车位23个。

(五)加强充电桩申请流程指导和安装过程中的协作

目前,县供电公司已简化了个人申请安装充电桩流程,申请人凭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或电动汽车行驶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及以上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者现场环境照片、物业或业主委员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允许施工证明”在网上国网或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县供电公司将为申请人提供申请流程指导,对符合安装条件的用户,加快受理和安装。

感谢您对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578-6836464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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