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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1000000/2022-128038 发布机构: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12-14 15:48:45

文号:青政办发〔202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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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康影响评价制度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8

 

青田县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青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水市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健康治理体系和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健康优先、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公平普惠的基本原则,将公共政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列入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范围,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影响评价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不断提升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健康青田建设全方位、全周期地保障人民健康。

二、主要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政策制定对健康的潜影响在评估,帮助政策制者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健康结果;以问题为导向的跨部门协作,针对已知的健康问题及其决定因素,对城市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机制,形成多部门共同健康治理局面,编制适用青田实际的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和路径,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出台前的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三、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构。县委县政府健康青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健康办”)指导和规范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价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制定健康影响评价制度,编制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负责健康影响评价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科学有序推进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二)明确实施主体。健康影响评价的实施主体是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拟定和实施部门,负责在公共政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开工前进行初筛、组织开展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并将评价结果报县健康办备案。

(三)组建专家委员会。县健康办负责组织成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价专家委员会。根据地域智库资源,按照“卫生健康为主,涵盖各行业部门技术领域”的原则遴选专家组成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专家库应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四、评价范围和内容

(一)评价范围。对健康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纳入审查范围,审查流程严格按照《青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康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具体见附件),具体内容包括: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如政府规划、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规划等,包括长期计划(一般为10至20年)、中期计划(一般为5年)、年度计划。

2.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主要是指惠及广大人群的公共政策。优先审查各级政府和部门拟定的涉及面广、覆盖人群较多、有效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公共政策。直接转发的上级政策、各个部门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等不列入评价范围。

3.重大工程和项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列入的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涉及人群较多的一般性项目。

(二)评价内容。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五、评价程序 

(一)部门初筛。由公共政策、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拟定和实施部门完成,必要时,可通过县健康办协调相关领域专家参与。通过部门初筛,确定是否涉及健康决定因素,明确是否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并报县健康办。

(二)提交登记。实施主体完成初筛后,对于需要进行健康影响评价的公共政策、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由实施主体提交县健康办进行登记备案。县健康办根据政策、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特征、潜在的健康影响和社会敏感度等情况建议实施主体选择简易程序或标准程序进行健康影响评价。其中简易程序只分析现有数据,对政策、规划等项目进行大概描述,标准程序需要收集新的数据并进行详尽分析。

(三)分析评价。实施主体收到县健康办同意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的书面回复后,组织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由专家组按照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流程完成后续评估工作。为充分发挥专家领域和学科优势,保证健康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专家组可采用“(2+X)模式”,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订政策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专家组人数以“奇数”定员,原则上不少于 5 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可增加上级层面的专家库成员、选择可能受拟订政策影响的人群代表参加阶段性的讨论。专家组可采用召开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决策影响人群问卷调查及访谈、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等形式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

(四)报告建议。经专家技术评后,专家组应撰写健康影响评价报告和意见反馈给实施主体,并抄送健康办。评价报告主要反馈原政策条款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修改意见,提出科学性、适宜性和可行性的修改建议,目的是提高健康水平,降低或尽可能减少健康消极影响。

(五)结果运用。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意见和建议,在收到健康影响评价报告和修改建议清单后需对照修改建议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提交至健康办进行备案,再按照本部门政策制定程序继续政策出台流程。没有通过审核的规划、政策和项目,需要根据评价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健康影响评价专家组再次审核确认。

(六)监测评估。对所涉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在其实施过程中,县健康办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共政策评价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监测人群健康及其影响因素的长期发展趋势等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浙江战略部署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重要抓手,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康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

(二)总结提炼,实行评价评估梳理总结工作做法,学习其他地区经验,完善健康影响评价制度、技术指南,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为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工作提供可借鉴的青田经验。

  (三)加强宣传,社会部门共同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意识。通过宣传倡导、干部培训等方式促使各部门运用“将健康融入所 有政策”策略应对健康问题, 促使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本部门工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同时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将开展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工作纳入健康青田考核,有效发挥考核的督促指导作用。

青政办发〔2022〕41号(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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