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青田开大:
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全县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青田县中小学学生五育评价改革指导意见》《青田县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评价制度》精神,制定《青田县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使命,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树立科学成才观,建立面向全体学生、体现素养导向、强化过程体验、促进主动学习的小学生综合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方式,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 导向性原则。根据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确定科学的指标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过程性原则。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评价,关注学习态度、情感体验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发展,可以以专项技能测查、问卷调查、情景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价。关注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注重养成学生良好的日常 行为规范和品行。
(三)民主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要及时沟通,增进了解,努力营造良好的 民主氛围,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设计指标体系,明确具体的参考标准和评价指南,确保评价实施的科学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良好品行和突出表现。
三、评价内容
依据《青田县中小学学生五育评价改革指导意见》,包括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共23个维度68项指标。
四、评价办法
(一)单项评价。注重过程性评价,以数字化评价为载体,结合课堂表现、行为习惯、校园活动、家务劳动等日常评价数据,根据每项得分情况,择优推荐单项优胜者,学校每月组织表彰一次,每班获评人数达30%以上。
(二)综合评价。以单项评价为依据,获奖次数最多且至少两次获评单项荣誉者获评综合荣誉。学校每学期组织表彰一次,每班获评人数不超过20%。
(三)学科总评。等第比例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优秀比例,实行总量控制。五、六年级优秀比例不少于 40%,做好与初中评价的衔接工作。
五、评价运用
(一)把五育单项荣誉或综合荣誉作为校级、县级及以上学生择优推荐的必要条件。没有获得五育单项荣誉或综合荣誉的学生在推荐更高层级荣誉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通过学生五育评价,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引领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形成涵盖学科素养、奖惩情况、体质健康、班主任寄语等内容综合素质报告单(参考附件<浙江省小学生发展综合报告单>),记录学生的成长轨迹,形成学生的成长档案。
(三)学生五育评价经浙里办推送给家长,形成家校共育一键通达,发挥家长的力量,强化家校共育合力,共同提高育人效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前)。各小学成立小学综合评价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教师对评价改革的认识,营造宜教宜学的教育氛围。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小学在“学在青田”数字化平台中,制定并上线校级四级指标。通过家长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家庭、社会意见建议,形成教师评、学生评、家长评,不断优化学校综合评价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6月30日)。县级层面实施综合评价改革月交流机制,遴选一批典型示范学校发挥引领作用。校级层面开展校内交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向家长、社会展示评价改革成果。
七、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田县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相关科室职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学校开展综合评价的工作,确保评价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数字赋能。深入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数字化改革,借助“学在青田”数字化平台,不断优化数据采集的路径和方法,实现及时真实评价,绘制学生成长画像。
(三)大力营造氛围。各小学要充分运用微信等自媒体,向家长、社会宣传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观,为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pdf
青教〔2022〕83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青田县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wps
青教〔2022〕83号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青田县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