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适应新时代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 、《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等
三、主要内容
一、学校住宿费基准价为1500元/生.学期,学校可按不高于基准价2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收费首次上浮幅度不得高于基准价的10%。
二、学校应做好收费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住宿费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其他未尽事项按《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青田县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青发改〔2014〕56号)执行。
解读机关: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67号五楼
邮编:323900 联系电话:6835880 传真:6829444
电子邮箱:huili_w11@163.com